律师,你好 我是人身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对方已经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已经全部赔付完毕。 然而,我的病情并未完全治好,因为当时受伤不严重,也不构成伤残,没有走法院途径,所以对方很爽快地把所有的费用都赔偿了。但是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演变成了慢性疾病,医生建议终身治疗,必要时还可能手术。目前正与对方交涉,对方不认可,我该怎么办?望律师帮我出谋划策指导一下,多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回重审是否应当适用新一年的赔偿标准
2006年一审交通事故赔偿 2007年上诉,2008年4月发回重审,2008年6月重审开庭审理,这时候的适用的人身损害的标准应该是2008年5月公布的新的标准吗
高法司法解释中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此规定中的“年赔偿总额累计”是指该案中在具有赔偿权力的所有被扶养人范围内,把每位抚养人年获赔偿额相加所得之和?
在线律师你们好: 是这样的我与被告是于2005年10月份在单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于2007年的2月份开始同居,2008年的1月2日举行结婚仪式,但由于当时我的年龄不具备结婚年龄未办理登记手续,在新婚后的第六天由于宫外孕大出血导致左侧输卵管切除,在2009年的4月份我发现被告与其他女人有染,跟踪后捉奸在床,那时让他去登
2008年七月份,我步行过马路时,不小心与一个78岁的老太太碰撞,导致老太太骨折,医院治疗一个月以后出院,医药费花费大约3万,现在老太太出院已经一年了,出院以后雇佣保姆7个月,保姆费大约花费1万元,伤残鉴定是八级,现在老太太生活不能完全自立,以后一直要有人陪伴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我是在制衣厂上班,我是做QC组长,他是做生产组长,就为了出不出货的问题,因为此货有质量问题,我要求不能出货,两人在争,而当我不注意的时候,他当着很多人的面打了我一个耳光,而我并没有还手,我现在在等上面领导的结果,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等到结果,他们要我今天上班,到时候给我结果。我想通过法律手段可不可以要求他
人身损害案件,没有构成伤残,但是留下了终身无法治愈的后遗症,这如何要求赔偿?
律师,你好 人身损害案件,没有构成伤残,但是留下了终身无法治愈的后遗症,这如何要求赔偿?
律师,你好 人身损害案件, 被害人受伤后,有后遗症,需要终身治疗,请问法院能否支持终身后续治疗赔偿? 如果可以,需要出具哪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