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歌厅唱歌,歌厅六人一起打我一人,造成我右手背六公分长口,脸部和眼睛受伤,我是个外地人,也报警了,现还在医院,医疗费他们也不拿,请问我该咋办,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2009年9月12零晨,我老公请车拉货到成都去卖,到飞仙与雅安交界处20米处,一辆面包车超过他们的货车,拦住他们的货车,四五个人下车就把我老公从货车上拉下来打倒在地,货车师傅连忙把车熄火下车,一看都是本地方的人都认识,就把他们拉开了。他们又跟随我老公拉货的货车到了雅安多营高速路口,把车停在货车前面不准走!
我合法租用了本村一个废弃小学打算搞个养殖场,可当地几户村民以以前维修了公路为由问我索要公路款,我觉的数款太大不愿支付,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当我叫人运砖砌围墙时他们几位村民说不给钱就不许通货车,尔后又将马路挖断,我力争道:“这是老路,以前是可以通车的,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维修的时候我家也出过钱也出过工呀
我是以出租私家轿车为生的私营业主,事情是这样的,我将车租于这个当事人,可时间长了,发现这个当事人并未按时支付租金,经过多方的努力,找到了这个当事人,当事人随即写了欠条,但出于不这么信任的情况下,一个自称是他表妹的人在欠条上以担保人的关系也签了字,因为随后,当事人并未按时还钱,我就起诉了这个当事人,但
三个人殴打一个人。而且三个人都持有凶器(甩棍)。三个人围殴一个人。那一个人的头部缝了两针。而且头部多处有大大小小的包。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 那三个人应当受到怎么的处罚。(打人的三个人都是在职工人)。 他们打架的原因是:在班上的班长在传达上级派分配下来的事情。其中有一个工人态度不端正。班长只是提醒一下
我弟开客车因他前面有辆货车堵起的就没让他后面的面包车,就被面包车上的五六个人暴打直重伤,头部连了五针直今住院昏迷请问他们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家人跟别人在做买卖中出现了矛盾,可他们太嚣张了点,来我家打架,不分青红皂白的就砸东西,更可气的是两口子合伙打我50岁的老妈和已经怀孕的儿媳旁边还有个6岁的小孩,家里就只有这娘三。。。还把我妈的金戒指给拿去了,打的我妈直住院。请问他们这样构成犯罪吗
希望各位可以帮帮我。我是受害人的妻子,再我丈夫同学开的歌厅做收银工作,昨天晚上10点左右有一个包房的4位客人,因为不想买单就骂我有一个还冲上来要打我,当时服务生上前阻止也被打,后来拉开之后对方四人下楼,5分钟后从旁边超市购买啤酒将楼下玻璃门打碎,还冲上来用碎啤酒瓶将服务生扎伤至休克,我丈夫上前阻止,被其
因我离职,公司就扣了我一些乱七八糟的钱,比如几个月前请客户吃的饭说是吃超了,非扣我400钱去补偿,而且不足一个月的保险按天发的,而且说好的给全公司的员工从8月份涨200元工资,结果也不算数了。刚好公司有一笔不到1000元的款,客户打到我同事的账户,然后又转到我的账户,我心想既然公司无理的扣我钱,那我就把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