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店面,租金是给房东的,除此之外,还要给上一家承租人一定金额的好处费(5万元左右),这个好处费是是延续的,下一届承租人再将好处费给我。(这是本地约定俗成的规矩) 但是这种规矩受法律保护吗?能否通过合同表述出来?从而得到保护 谢谢!
我们家租了一个门面,合同是2008年签订的,十年期限。合同约定:半年交一次房租,1月份交上半年,4月份交下半年,逾期不交则视为中止合同。(我家今年1月交清了上半年房租,下半年的由于钱紧就暂时没有交,想着年底之前交,中间房东也没有来要。)没有预兆,昨天突然收到房东的合同中止通知,说我家违约,要解除合同。然后
我90年因公成为精残疾人的咨询得到您们的指导,表示感谢!一》经法院出面,单位基本答应给我办工伤,如果工伤级定得高我就不能得到补偿,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二》残疾人保障法中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伤害残疾人到严重程度要追究刑事责任,他们造成我发病.久治不愈自杀抢救.开颅等等,我认为他们已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程
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他由于给人家做担保,后来欠债人跑了,追债者将我朋友起诉,结果法院判我朋友败诉,需要承担债务。 由于我朋友本身没什么钱,但有一套房子,一辆车,房子作为自己居住,没被用于抵债,可车子却被拿去抵债了,但是这样也不够还债,所以,追债人好像想申请用我朋友的工资抵债。 我朋友工作不错,收入
老师好! 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残疾人保障法:我59岁,原是铁路局机关一般干部,90年单位派出差一月,月中失眠,当地治疗不好,回家后仍失眠继续治疗无效转入市精神病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因出差造成生物钟打乱产生失眠导致抑郁。在医生治疗下95年好了,96年担任三人的工作,97年因要维护统计法和领导产生矛盾,98年
2006年7、8月间,本人主动前往物业交下半年的物业费,交完之后对物业负责人提了几点建议。一是要求与上届物业一样在每座大楼设小门卫,(理由并不过分,因为两家收费相同而且小区的安全理应是物业的第一要务),否则会出安全问题;第二要求物业像上届一样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开两部电梯(这也不过分,本人了解到的大楼都是如此
老人有一处房产.遗嘱内容是说他走后.房子先由我姑姑管理..那上写着说是继承管理人..而后...我姑姑走后...房子的产权归我...上面写..我是产权继承人...真是搞不明白..还有继承管理人...各位老师帮忙分析分析谢谢...老人走后房子需要更名么..更谁的名..
看了不同的文章,越看越不理解。请问哪个是对的。聚合是一个行为,还是多个行为?谢谢。 1、违法行为的聚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违法构成的违法形态,法律行为上的不同。在违法行为竞合中,行为人只实施一个行为,这个行为并不是从违法构成要件上看是一个行为,而是基于自然的观察、社会上的
我是第一次,并没有发生性行为,只是摸了,然后我没带够钱,对方打我,扣留我的身份证,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们双方会怎么判
请教:小区原来的物业公司由于管理等原因撤离了近一年了,本人的物业费也全部交过,但是时间较长,我还重新装修过,缴费收据找不到了;而物业公司在撤离的时候并没有对物业费缴纳情况进行公告。近日我收到了原物业委托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一条短信,说是要我交欠费;现在我没办法找到原来的收据,主动权貌似全部在物业公司手里
甲方租赁给我(乙方)一栋厂房使用。当在装修期就快完工的时候,昨天有二十多人把我新安装的灯,电表,开关,地面等都毁坏打烂了。原来是因为甲方债务和产权问题所招惹的。现在这样的情况,我想抽身另稳地方再租,这儿不敢再租了。我现在要求甲方赔偿我的损失,还押金和解除租赁合同那我应该说出怎样的法律理由呢?谢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