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五年前我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友(她是已离过婚的并有一男孩4岁已判男方),后来在一次事件中出现很深的误会她堵气与我分手。 分手后她嫁给了已离婚且年龄偏大的男人(已是第二个)并生活了五年且有一个5岁男孩,五年来他们没有办结婚证、生育证等其他相关证件。五年期间我们没有联系过。我一直认为她过得很幸福! 但最近一段时间,她打听到我还没有结婚又得知我的联系方式,她在电话中告诉我,这些年来一直心里还有我,所以没有与该男人办结婚证。问我现在还能接受她吗?我回答了愿意。 现在遇到的问题是: 一、她的户口身份信息在离过婚丈夫的所在地派出所,由于一代身份证过期,她一是想办理二代身份证,二是想把户口迁到我家来,请问:我该通过哪些程序为她办二代身份证以及将她户口迁到我家? 二、她与现在该男人并没有感情,只是和我堵气走错了人生路。现在女友一心想回到我身边,虽然他们无结婚证,但事实上有夫妻关系且有一男孩,如果我接受了她,该男人又不同意她跟我,请问我是否触犯了法律? 谢谢了并期待回音 急于求助者 12/3
您好!在婚前我妹妹以我的名义购买了一套门面房,婚后才全部交完,然后接着办理了房产证。过了两年我和老公一起起来司法局办理了赠与妹妹门面房,当时老公去公证处口述了,写了赠与门面房合同,他的一份公证处没有给我,请问我应不应该具有那张合同的权利?不满你说,门面房是办理了赠与,为了省下过户费我一直没有过户给她
我是2008年5月结的婚,在今年6月又离了婚,在离婚的时候就怀孕两个月了,民政局说女方怀孕期间不允许离婚,可他苦苦哀求说在部队(他是个当兵的)已经都办理好了离婚手续已经不能回头,所以就隐瞒了真相办理了离婚证,因此离婚协议上没有任何子女和财产的纠纷。可是我由于身体原因,很想生下这个孩子,他也同意了,可离婚后
你好 律师, 本人在2007交一女朋友,当年2007年7月和她在合买了房子,当时首付款我拿出5万元,对方拿出1.9万元。当时一时没计后果,在对方诱使下,签了房屋产权协议。(每人50%产权。)每月的月供都是我付的。(从外地银行直接汇款到建行贷款的账户。) 后为了结婚,给了对方2.39万元彩礼钱。后举办了本地的
之前我已咨询过关于婚姻调查取证的问题,律师也为我进行了解答,在此非常感谢。就我哥想离婚并调查我嫂子婚外情方面,律师说要证据来源合法,请调查公司或私家侦探是不合法的,我想咨询一下,怎样取得的证据才算合法证据?
我是名业务员做网络推广的。有家公司在提供所需营业执照后(真实有效)给他在网上做广告,后来发现这家公司是骗子。请问如果有人通过这个网络广告找到这家公司而受骗,跟我有关系吗?注:我是在没违反公司相关制度下操作,只负责前期签订广告合同和收取首次广告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