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城市自然村的原村民,依靠自家房屋对外出租维持生活.每当有空房屋,就会在自家门前的门面贴上租赁信息的通知,上面有房屋信息及房东手机号,近日该辖区城管部门对我房东手机号进行两日内的处理警告(两日内必须到城管部门进行罚款),否则对该手机停机处理.请问城管部门有权利这样做吗?我们是不是用自家大墙也要被罚?
你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个电脑市场做产品推广,和商场的各家公司协商,以我们出制作费,在他的店内和门口还有柜台上一些写真,写真内容主要是我们产品作为低图没有任何我们或产品的电话信息,和一些商场电脑公司的营业项目。在得到他们的允许后张贴完成,可是商场却说我们不合理,要给他们交钱。请问这样对吗?
我家河北行唐县,我现在北京工作。一个北京的朋友想租赁我老家的10亩地建蔬菜大棚。他想租10年,10年的时间很长,这个租赁费用怎么收取,一直以每年同等价钱收取,这个物价会上涨吧,我认为这样子不合理啊。 因为是朋友,我想要是不租赁给他,跟他一起干,我只拿土地投资,其余投资的钱他出,我的土地占股多少合适?
房子是转租的。房子当时签合同的是我父亲。现在死亡。而且合同上写的房子位置不清。但是很多人可以作证我们家的确在哪呆过。当地派出所可以作证。 事情是这样的。房租一次性交了5年的。a租给b b租给我们家的。钱交给了b。 由于父亲死亡,a不想租房子了,就把我家的东西全部扔出去,重新装修令租他人,b不给我们钱。房租
你好,我家是农村的做一栋两层的房子,是按120元/平方米承包给一建筑队的,前几天,在工作时,建筑队的一名队员,因为搭的架子一根木头断裂而摔下来,头部碰到硬物,现在仍在医院昏迷。搭的架子全部是建筑队的亲自选材搭建的。当时聘请建筑队只是和工头(他们的负责人)口头说的,没有书面协议什么的。现在工头也没找我们讨
你好,我是杭州华元房产蒙卡岸项目的准业主,于2010年10月与华元确立业主关系。最近房产降价,最近由于华元为卖房,打出噱头营销的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本人认为有不实广告的成份。1、首先华元说的“一降到低”蒙卡岸前期业主的价格有比所谓的到低的价格还要低的价格,(目前广告中出现的均价是11600,但是我的合同价是11400
我老家因为老房坍塌,先目前只有2亩地。准备用来盖房,但是村委会死活不同意说是有家电老板要这块地来修建厂房。一直阻止我们盖房,并且我两亩地归还给村委会。村委会只补偿1000多元钱。我那个是高产田又在高速公路边,就是我自己种粮食也不止一年1000多元钱啊。并且村委会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土地出让。
合同中原文有这样一段: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要转租该铺面,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且合同期内的房租应按本合同规定,由乙方付给甲方相应房租,直至本合同到期。第三方的房租由乙方自行订价收取,于甲方无关。 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从法律角度看,乙方通过上面这条约定拥有些上面权利和义务。
最近在电视上,和网络上了解了一些投资制笔的商机。 有很多不同的制笔公司,可都是武汉的。 还有在这个投资方面,厂方给与投资者很好的待遇。比如,免费提供设备,免费提供原材料,产品回收,实地考察报销差旅费等。反正都是无风险,高诱惑力的号召。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一直在强调来他们公司实地考察!! 对于这方面
1。几年并未签房租合同。房东要涨房租。并已经涨了三次了。上次口头协意说不会再涨。这次未和我们沟通直接告到派处所。我有没有权不涨 2。房租中的水电费。高于政府规定的一倍,请问。在我这种没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控告房东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