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广告宣传

关于广告侵权

关于广告侵权 你好,我是杭州华元房产蒙卡岸项目的准业主,于2010年10月与华元确立业主关系。最近房产降价,最近由于华元为卖房,打出噱头营销的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本人认为有不实广告的成份。1、首先华元说的“一降到低”蒙卡岸前期业主的价格有比所谓的到低的价格还要低的价格,(目前广告中出现的均价是11600,但是我的合同价是11400),这点我认为广告不实。2、华元此次的营销宣传,有侵犯业主名誉权。蒙卡岸项目于2010年7月就开盘,共1062户,其中留下房源不足300户。在房产降价大战中,华元又以噱头广告,不顾及70%以上的准业主名誉,以华元房产蒙卡岸的整体项目,打出一降到低,蒙卡岸8.3折的抢眼广告,我认为华元的这个行为侵犯了准业主的名义,因为在广告中华元并没有写明尾盘,及部份等细节的说明,而是一概而论,这对70%以上的业主利益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在《广告法》25条中,我认为华元违法。3、华元此次营销中也运用再降补偿协议的噱头(但此协议书只针对现在购买业主来签订的,我认为做为同个项目中的业主,业主们是一个共同体,如果华元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营销,对于已是大部份的业主,也有平等对待的权利。而华元这种只为自身利益考虑,而无视大部份的业主名义,我认为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华元此次广告新闻力度很大,有电视、报纸、还有网络,因此,我对华元这种不恰当的营销宣传,提出质峄。以上问题我想尽快得到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吸铁石(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18 09: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