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套房屋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立的居民点,当时建此房屋的时候,是按照:我1.5,我爷爷1,我母亲1,一共3.5个人来建立的,修房屋缴纳的费用也是我父亲车祸去世给我补偿的抚养费。我母亲于2008年患病去世,因为母亲生病花费了很多钱,所以我将此房屋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还债。现在就有这样一个情况,我母亲在93年再婚,嫁给了一个垃圾,人渣,从来没管过我们母子,在外面吃喝嫖赌。母亲生病他没拿一分钱,不闻不问,母亲去世尚未出殡,他就消失不见。今年现在回来找我要分房子,我该怎么办? 1、房屋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并没有产权和土地使用证之类的证件,现在因为城市扩展要征用,可能会赔偿较多的面积。但是赔偿的标准也是按照老户口,也就是我,我爷爷,我母亲的标准赔偿,此禽兽户口也不在我们居委会,是没有任何赔偿的。请问他能不能继承我母亲的那一份?如果能继承,他搬进去住了,以后赔偿给我的房子没他的份,他又住哪? 2、如果我母亲的那一份房屋可以继承,我去法院起诉他,是否可以说他对我母亲构成虐待和遗弃,请法院判决他不能继承。 我有当地居民200余人的签字证明,有居委会的支持,此人三番两次来我公司纠缠,扬言要找黑涩会做了我,现在我要向法院起诉他,可以不? 没什么分,还请大家帮我
我家是四合院,整个院子2家人住(我家和另一家人),10年前爷爷奶奶去世后3间房子并未遗嘱分配,但是按以往农村的分配这3间老房子归大儿子(也就是我的大伯)所有,大儿子将老房子卖给了院子里的另一家人,但是没有书面协议。这3间房子与我家房子挨着,我家房子是东房,那3间是北房,中间有一些夹角空地,这么多年来都是我
关于农村房屋领房产证、如无法领到房产证,我父亲过世后,该房继承问题
我父亲是个离休干部,现定居在太原市警备区××干休所。他在农村老家建有一套房屋。位于山西洪洞县辛村乡白石村。那套房子是2000年6月,经大队批地基238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192平方米,上下两层,带一个大院子,还建有东房、南房。建成时耗资10万。 现咨询:只是经大队批的地基,能否领到房产证?如不能,还要办哪些手续
我的父母户口都在农村,拥有一块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上面早就盖了房屋,相关证件上的户主是我的父亲。父母膝下只有2个女儿,姐姐已经嫁到邻省的农村,户口也转过去了,我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已经是非农业户口,我想问一下: 1、据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直接继承的,如果父母过世,怎样才能将房屋过户到我们姐妹的名下?
在农村我母亲名下有六间平房,我母亲、我、我弟弟三人协商,我和我弟弟每人三间。现房子我母亲和我弟弟在居住。我是城镇户口,我母亲和我弟弟是农村户口。请问在我名下的三间房,我可以办理写我名字的宅基地使用证吗?如果不能,我母亲可以遗嘱的形式把房子给我吗?以后房改我能得到房产吗?谢谢!
近期,父亲因病过世,其原在嘉定有一处农村宅基地并附有房产,该地块上原有三个农业户口,而我家已经没有人有农业户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该办理哪些继承手续?!
您好,想咨询一下62年的房屋土地证到现在还有法律效力吗?现在我家里盖的房是茂名市62年批下来的一张证明,范围包据我家房屋及周边10米左右以内的地方,现在有些村里人想占有我的这些土地,还说除了房屋的土地是我们的,其它的都是集体的了,是不是这样的?还想问下,既然他说是集体的,他可以占用,为何我不可以占用呢?
两个问题,同父异母,父亲去世,有个弟弟 第一 关于赡养的义务,第二 房屋的继承
第一 我六岁了和继母一起生活 有个弟弟 同父异母 我以后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吗? 第二 有一处房产是我爷爷给爸爸娶媳妇盖得,房产证名字是我父亲的名字,继母 和弟弟 还有我 如何分配? 烦请告知一二 谢谢
房本现在所有名为已过世的父亲,由于当地土地局的一些原因,暂时不能将名字改为母亲,但母亲应为第一继承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母亲现在是否有权利处理这套房子?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老人有两儿一女,女儿是不会要这套房子的,二儿子由于个人原因,自从父亲去世后就很少赡养母亲,可以说基本没有尽到任何义务。母亲一直跟
房本现在所有名为已过世的父亲,由于当地土地局的一些原因,暂时不能将名字改为母亲,请问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老人有两个儿子,二儿子由于个人原因,自从父亲去世后可以说基本没有尽到任何赡养义务。母亲一直跟着大儿子,而且这套房子经两个儿子商量,已经由大儿子于几年前进行翻盖,请问现在怎样做
我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带着我和弟弟改嫁到异地,户口一并迁出,但一直持有原房屋证(村里的无产权房子,不是商品房),九几年的时候村里统一办理土地证,当时因为在异地没有办理,一直拖到现在。 现在老房子爷爷在居住,请问房子产权可否过户到我弟弟名下?如何办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