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将军祠路40号(原称34号)厦门华兴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综合楼的住户,1987年7月因厦门华兴橡塑制品限公司建设厂房需要,在厦门土地局的主持下,我们响应国家建设的需要,顾全大局支持该公司厂房建设,将各自家中的房产交由该公司处理,并被安排住进该公司新建的住宅综合楼。
此后由于该公司股东间的合作不协调,生产一直没有正常开展,直至终止合同清盘,因此我们这些被拆迁户从住进该综合楼后就与该公司失去联系,该综合楼也因此处于长期管理瘫痪,导致该楼的一些建造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并脱落、混凝土脱落导致钢筋外露、供水管道破损渗漏、下水管道堵塞等)无法得到及时修缮。而且该综合楼底层由于长期闲置被非法占用成宗教场所,天天噪音困扰我们,更甚的是遇到佛事活动那个噪音和烧纸钱的烟雾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被迫长期居住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都不到应有保障。
事隔20年后,已被我们这些住户遗忘的厦门华兴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派人通知我们由于该公司合营期满,该企业进行清算工作,让我们需在两个礼拜之内以接近RMB4000/平方办理购房手续,否则视为弃权并将委托相关单位办理该楼产权整体出让手续。
如此霸王通知严重违反公平原则,不管在法理或天理上都是说不通的,当初为了国家的建设需要我们这些住户把祖祖辈辈赖于生存的祖屋交给该公司时,得到的只是区区的几十元每平方米的拆迁补偿款, 上世纪80年代末众所周知当时的国内经济恶性通胀,以当时的物价水平,华兴公司当时给付的拆迁补偿款远远不足于建造相同面积的房屋,更何况是购买一块相同面积的土地产权,而在之前我们住的祖屋是历代政府所承认拥有永久产权的,现在反过来变成我们不但对该公司拱手奉上土地产权,还要向该公司租住房屋,如今又要我们以市场价来向该公司购买这种已不适合居住的房屋,这种赤裸裸的欺诈如同强盗的行为叫人情何以堪,如何能接受这个条件呢?
1987年厦门华兴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在征用我们的房屋时,没有根据相关法律采取产权调换的拆迁手续,而是利用我们对国家建设的支持对国家法律的了解有限,没有区别有无房契,采取按房屋的结构和新旧程度来给付拆迁补偿款,就这样非法的无偿抢夺了我们的土地,而该公司在2002年征用第二期民房时就是依据房契采取产权调换,并且是提供了商品房跟他们调换,这跟给我们的待遇简直是天壤之别,同家公司同样的征地行为不同的待遇,叫我们如何面对这个事实呢?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当时大家对拆迁产权置换没有概念 又不懂法律法规 认为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在字面上被骗了 变成地白送反过来要向那家公司租房子住 不过我们租金从没交过 现在如果我们诉讼的话 以当时该公司缺乏公平公正的原则,补偿款没有区别有无房契,而是采取按房屋的结构和新旧程度来给付,那就可以认为是有产权的采取产权置换,只不过没有帮我们办手续而已,另当时我们支持的是该公司的厂房建设,但现在该公司已将所有地块卖掉 开发房地产 这也违背当时的拆迁事由,应该可以成为一个反诉点吧 麻烦再帮我研究下 看看如果采取诉讼的话 胜算的概率多大 谢谢回复
我家在乡里规划时在沿街盖了三十多平米门面房和二楼八十平米的住宅楼。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拆迁不给安置,拆迁部门要我们每平米加一千三百元,才能给我房子,而且在怎么补偿,怎么安置,被拆迁人都不只情的情况下叫我们搬家这样情况下怎么维权?我是滁州开发区花园村山后路边。
我家是辽宁鞍山的,房屋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有35年的使用期,政府在没有任何拆迁手续以及将来的用途要施行强制拆迁,而拆迁价格不及临街的一半.请问我该怎么办?
2005年我村拆迁,政府承诺为拆迁居民建设出租楼解决拆迁居民的生活来源(我村土地在1994年已经全部被征用,征地补偿款已经全额发放给村民,我们为失地农民)。2007年出租楼建好后却分配给已经自然死亡20多年的人和刑事犯罪被枪毙的人,100余人。还有1984年以前落户本村的人共计500余人。1984年以后落户我村的人员什么都没得
一座山 一百棵荔枝树 一间一层楼房 只赔偿10万 是供电要做供电塔架 强辐射导致不能住人 荔枝树也种不了了 他说山还是我们的 可和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说他们是政府批准 但是赔偿也太不合理了吧 一座山的荔枝树 就已经不止10万了 他说要就不要 不要就强建 钱也上缴 我们明显被压迫 如何是好!!!!!
一座山 一百棵荔枝树 一间一层楼房 只赔偿10万 是供电要做供电塔架 强辐射导致不能住人 荔枝树也种不了了 他说山还是我们的 可和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说他们是政府批准 但是赔偿也太不合理了吧 一座山的荔枝树 就已经不止10万了 他说要就不要 不要就强建 钱也上缴 我们明显被压迫 如何是好!!!!!
我们家要被拆迁了,但现在我们是黄金地带,政府要把我们安排在偏辟的地方。并且补偿标准是我们县自己制定的且太低,我们的田土也已经被征收完,没有生活保障,我们现在要求在要修的路两旁,但政府不同意,如果他们强拆,我们怎么办?
划拨土地(总300平)拆迁,开发商在补偿协议里里扣减了35%的出让金合不合理?
年代久远通过买卖合同得到的国有划拨土地房屋(总300平)拆迁,被拆迁人在签安置(房)补偿协议时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为开发商在补偿协议里里扣减了35%的出让金合不合理? 要的话,按什么标准?
抚顺市东洲区黑河路38-1号楼引动迁安置不合理105户居民中至今仍有58户没签动迁协议,2010年6月通知动迁但居民多次上访,始终没达成协议,东洲区政府动迁办组织强迁断水、断电、冬天停止供暖,造成居民无法正常生活,今年3月20日他们有组织强拆将一、二单元部分破坏。对此我们应如何维权,请帮助我们。 现在大部分住户自来水
山东省德州市刁李贵村,我们这里现在已经搬上楼了两年多了,现在我们房子剩下的钱还不给,我们村有老年区现在我们这的老年区给的补偿不一样怎么办~有三万多的有一万多的还有几千多的还有不给的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