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可不可以不用写辞职信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写辞职申请?有何法律依据?半月工资未给,而且应报路费未报,公司是否已经违法?有何法律依据? 谢谢!
我2010年元月进入一家公司,未违反任何管理规定,但公司于11月15日找到我,要我自动离职,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妥当,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赔偿
是否还需提前1个月告知公司?我在此公司到年底工作3年零3个月,每次签合同都是要到5月以后才按1月1号开始签订1年的。如果我到期的时候直接不续签的话办理离职手续可否?如果公司不与我续签应该给我多少赔偿? 如果公司不提前1个月告知续签与否,我可否也不提出?直接到到期时候走人?
公司未达到劳动合同中的条件,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
本人是大学毕业实习生,和某餐饮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里说明每个月我要工作满153个小时以上,但是公司未达到劳动合同中的条件即是公司这个月只是给我工作了120个小时,那么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赔偿培训费用。
你好!我在公司的合同10年底已到期,但是领导又不给我辞职,已多次同公司交涉无果。现在我已不再续签合同,公司是否违反相关劳动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