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车辆发生55责任的事故。对方车上有一人受伤,现在治疗到了一半共花费了13万左右,他现在起诉我赔偿并胜诉,我需要赔偿他6万多元,可是他现在还没治疗完,我的车上的是全险,保险公司现在不给报销啊。我现在是真没钱赔给人家,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我的车租给一个有驾照的人, 他把车交给没有驾照的未成年开,撞到人, 还逃逸,我和开车人一家先垫付了3万的医药费,租车人一直没有现身,志给了5000,想问下垫付和追讨以及赔偿问题。
你好,想请问一个问题,我现在在职的公司老板正准备解散了,但这边劳动局的人过来说,我们只能得到从2008年到现在的赔偿,2008年以前的工龄得不到赔偿,这种说法对吗?如果我们要争取2008的以前的赔偿可以吗?应该怎么做?
颈椎6,7节错位,右腿骨折,至今110天,现在不会坐,不能走,不能自里,应该去那个机构鉴定?鉴定条例有那些?应该赔偿多少钱?
我家租给某餐馆作员工宿舍,但由于他们员工在用电意识不足的情况下全部外出引起火灾。因火势严重所以除了我家外连带邻里上下十多户受到影响,总共赔偿金额达20多万,消防局已出认定书说明是“租户用电不当所致”。但餐馆负责人无良,提出我方和他们签订的租住合同中的签订人是他们的会计,并无他们公司的盖章,公司拒负全责
10月3号在机动车道不小心把路人脚趾压骨裂,看病到12月花了医药费2000多都是我垫付的.以后还要继续垫付么?还是让他们自己去花钱去看好了在向我要赔偿?我才好向保险公司要钱
打架双方都有损伤,被打方头被打肿了,先动手的皮外伤,现在被打方自认为是受害者,要求赔偿1500(700自行检查的医疗费和800的误工费),先动手方不同意赔偿,警察局准备立案了,请问,民事诉讼如果动手的人败诉,需要赔偿的医疗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按照什么算,会按照他们要求的给吗?是否构成轻微伤是不是公安局还要找法医鉴
甲方:大货车主乙方:某建筑公司丙方:修理工</p><p> 甲方挂靠乙方公司多年,期间所有安全费,管理费等所有需要缴纳的费用按照公司制度全部缴纳.甲方下班后去修理厂补胎,丙方在给胎打气的时候胎发生爆炸,将丙方炸伤,甲方当时迅速将丙方送往当地急救中心并承担一切治疗费用,由于伤势过重,丙方于次日死亡.后经过协商,
在上个月回家的时候,我与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人没事,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由对方全责,后来我的车评估出来是一千多一点,在加上拖车费和停车费一共是1460,对方车主让我把发票认定书全给他,由他向他的保险公司去报,报过来后在给我,但现在过去已经快半个月了,他一点回应也没有,请问律师,碰到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