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07年离婚,房子全给儿子,儿子归我抚养,如果现在我和前夫都同意更该协议,那是否可以更改?程序怎样?
我于今年五月份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中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房屋归我和我女儿所有,债务由我偿还。因为当时无法偿还贷款,房产证上一直是我前妻的名字。现在我再婚了,经过与前妻协商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两万元,前妻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为此我们还签定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但未做公证。事后到房管所过户时他们却以离婚
请问:离婚前我名下有一套房屋,协议离婚时同意房子归前妻所有,但现在离婚已经1年半了,房子仍没过户,在询问前妻时她同意不要房子,这种情况房屋可以算是归我自己拥有吗? 再问下:补充协议需要到什么地方公正?双方签好后,不公正行吗?
我老公是一名外地部队武警军官,我们的婚姻是否算军婚呢?当我们的离婚协议无法妥协时,(例如,我拟的协议他觉得太简单不同意;他拟的协议我觉得太无理字眼抓得太紧时)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呢? 若他拟的协议中注明一条"男女双方各自退还前期交往时的物品.即:男方退还女方母亲送予的黄金项链1条;女方退还男方及男方父母送给的金
与前妻离婚已经9个月,现想就原协议进行更改,可前妻不同意,并且想上诉法院强制执行!(附原协议)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 女方:XXX 男女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离婚后女方无能力付抚养费,可以要求执行庭将判给女方的家具合价抵扶养费吗?如果男方不同意这样,而女方又
离婚后女方无能力付抚养费,可以要求执行庭将判给女方的家具合价抵扶养费吗?如果男方不同意这样,而女方又无能力付抚养费怎磨办?
两年前我们双方同意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当时的离婚协议书女儿的抚养权是归男方。现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想更改离婚协议书,把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如果我们私下重新签定一份协议,唔去公正处做公正,这样能起到法律的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