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公司也不肯给予补偿,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本人是一家家族企业的职员,已经在这家企业工作了5年。但是只签订过1年的劳动合同,因为长期在工地,其他的劳动合同都是由人代签的,并非我本人持笔。今年11月份,公司裁员,告诉我说没有合适我的岗位,于是我考虑过后,便跟公司提出辞职。可是在我提交了辞职报告后,公司却告诉我,除了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外,并无其他补偿,在我询问理由的时候,老板说这是公司规定,可我从来没见到过类似的书面规定,甚至于其他的规定也不曾见过,而且还反口说并没有。气愤之下想到法律,我想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若不合理,我应当怎样去维护我的权益。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请问新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员工降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接受不了降薪我自己不续签合同我会有补偿
我在厂里工作有4年了,我的劳动合同也到期突然公司把我安排到另一岗位底薪会降到400-500左右,这时我不同意续签会有补偿吗???还有他这样降薪是合法的吗??我该怎么来维护我自己呢??? 原岗位取消了,公司不续签原岗位合同怎么办?
请问新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员工降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接受不了降薪我自己不续签合同我会有补偿
我在厂里工作有4年了,今年我做的这个岗位公司已经取消没有这样的岗位,要通过考核来定下一个岗位。这时考核阶段还没有结束,而我的劳动合同也到期,公司要我先续签到另一岗位的合同,底薪会降到400-500左右,这时我不同意续签会有补偿吗?又是怎样来赔偿我的。还有他这样降薪是合法的吗??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的哪条条列来
我所在的公司要把我外派到其他公司,我要求派到离家近一点的分公司,但公司拒绝了,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2006年8月29日入职,2008.7.27--2010.2.28签订第一次劳动合同,20103.1--2012.2.29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我的月平均工资是3400(税后)左右,公司说给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下,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我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现在公司裁员我能得到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3年啦。我也没有和公司签过真正的劳动合同。假合同倒是签过2次。在此3年间没有任何加班加点工资。节假日也没有双倍工资,而且请假还扣工资。现在我手中也没有什么证据,就只有工资表一张,上面考勤搞得每个星期天和周六都是双休。实际都是上班的。。。。。。。现在公司不怎么景气啦。碰到裁员。我主动提出辞职
我是一名明年6月才正式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到一家公司上班(不是实习),公司要和我签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能签吗?若能签,那该怎么签呢?是直接签一个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就可以,还是签一年的合同在里面注明试用期就可以了呢?若签订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是不合法的吗?谢谢。急,,,。
我是2000年到的这家私人公司,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现在提出辞退我,我将如何提出补偿?我是否可以提出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已工作10年=10个月工资)的要求?和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补偿我2008年至今每个月双倍的工资的请求?谢谢!
我是2008年5月来这个公司上班的,已经2年六个月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请问我该什么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