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和老公感情不和,女方要求离婚,婚后生有两子,老公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女方无工作。女方想要两个孩子的监护权,请问法律上可行么?
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未满月,如果法院判的话会把两个孩子都判给我么?三岁的已经上幼儿园了,在姥姥和奶奶家轮流住。
1我有一套房子,是我和前妻所有,离异后,房子判给了我,我又再婚,现在感情不和 又想离婚,请问,离婚后对方能分割这套房子吗? 2我再婚后,女方带了一女孩,不满18周岁,女方前夫每月给她生活费(法院判决),如果我离婚后,是否也要履行抚养费?? 3 再婚期间,我母亲购买了一套房子,名字是
因为我是倒插门她家的 ,共有两个大女儿,一个儿子,孩子和我的户口都在她哪里,孩子也一直由她父母带着,如果妻子提出和我离婚,我两都想要男孩,这种情况一般男孩会判给哪一方 一般,怎么分配
男方想提出和女方离婚,女方现提出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归她所有,而且要男方独自承担女儿(读高三)以后的全部学费和生活费,就是男方一无所有地出来还要承担女儿的全部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起诉法院会怎么判决?
我是2003年9月结婚的(结婚证日期),现有一个7岁女儿,2010年5月,我自己花20多万购置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但我花钱的各项收据都在。今年5月开始闹离婚。想问问:;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配?以及女儿的领养问题?另外,像我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是我提出离婚有利还是她提出离婚有利?谢谢 我两谁提出
我们是复婚又准备离婚,老公是做工程的,并且不少外债都投入了工程中,并且之前我对他借钱的事并不知情,提出离婚时他才对我提起,现在准备离婚,请问一下: 1、对于不知情的外债我是否有偿还的义务。 2、他口头承诺这部分我不知情的外债他不准备由我分担,无论我是否分担外债,他工程所获利润我是不是都有权分配
2009年我们夫妻按揭一套房子,房子我个人付了部分首付款,按揭贷款由我们夫妻两人以借款的方式向女方家借,由女方家里每月向银行还款。房产证上办的是我老婆的名字。按现在的法律离婚的话房产应怎样分配?
男方和女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合,一直分开住,很少见面,婚姻存在期间女方以个人名义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男方不知情,现在协议离婚,去办理离婚时,民政局会调出女方名下房产吗?男方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女方是二婚,以前生了1子1女归前夫。再婚后,领养了一个女儿,现已6岁。现任老公出轨,还动手打过女方,请问,如果离婚,6岁女儿的抚养权归谁?拆迁费是按3个人分还是2个人分? 现任老公吃喝嫖赌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女方要一起还债吗?谁适合抚养子女从哪些方面说明呢?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但协议约定一方若再婚,孩子就归男方抚养,后女方再婚,男方几次接回孩子不成,后强行将孩子带走,最后,女方以男方侵害抚养权,监护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请问男方是否侵害了女方的监护权,是否构成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