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我又调到别的工作岗位任职。现在我打算辞职,领导强调的是第一个工作岗位的帐对不起来,但是我有我全权接手第一工作岗位前帐对的证据。现在公司是要我承担我全权接手账目不对的责任,可是我跟财务要期初数据的时候,财务那边也拿不出来期初数据。那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仲裁时间大约多长时间
我家门口有也个不小的鱼塘,十几年来一直是我家在养鱼。由于鱼塘实行股份制,一共16人的股份,我家占了12人。鱼塘是四分之三的股份由我家掌握。由于以前养鱼的收益不好,于是其他几家也默认了由我家来用鱼塘,我家也按约定每年给予其他股份占有者每人每年50元。 但是,由于我家实力较弱,父母又本着与人为善的心处处谦
我是一国有公司职工,95年由于经营失误,造成省外拖欠货款。我在没有工资,未报销差旅费的情况下,自己筹资外出催款,历经三年多,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打赢了官司,开始执行,或欠款方用物质担保等),但单位偏信偏听,无根据地认为我在外面没有催款,99年5月强行将我召回,并不许我外出催款达11个月(其间我多次要求外出
我爸在矿场工作十几年了,体检时检查出得三期矽肺,公司也承认这病,看也只是看了两次,后来一拖再拖,没人管!现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可远远不够医疗的费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像这样我们可以索求法律赔偿吗?
美食城营业一年,合同上只涉及了租金与管理费,最近承包商又要强迫收取商户流水20%,合同上并没有此项,承包商只交给商户一张打印的文字说明,签字并实施,如果不签字,也强行实施20%流水扣除政策,对于商户该怎么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您能详细说明一下 承包商声明是该所属商场要求给员工打折扣,员工都是
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应该怎样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我要仲裁应该怎样举证?
求助信 本人2010年12月20日到一公司上班,2011年8月15日晚上突然被公司口头辞退。辞退理由是,1无法满足本人提出高温补贴和加薪请求,2公司在2011年7月20日失窃诬陷于我,说我有嫌疑作为辞退我的理由。公司在没有给员工作考勤和单方面持有劳动合同,超时上班,并未给员工交纳综合保险和社会保险,没有按月发放工资单。请问
请问:这算不算涉黑团伙,这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果起诉,能否胜诉
9月16日晚,有一辆汽车跟在我车的后面,我发现的时候是22:30,为了确认他是否是在跟踪我,我伪装去加油(司机我认识,我们之前有一点过节),再这个过程中,我确认他是在跟踪我,并且,车上还有其他人(带司机不少于三个人),之后,我就和他兜圈,大概两个半小时以后,他离开了。然后,就在9月23日晚,我商店的门口,我发
2008年买期房签订了合同,未按时交付房子,现在还要涨价,如果想诉诸法律手段,能维持合同买到房子吗?
2008年在太原买的期房,按照合同先付了14万首付,合同上说2009年底交房,但种种原因没有施工结束,现在开发商单方要求每平米涨价1000元,违反了当时的合同规定,合同约定如果房屋的面积增减也须按照当时的房价多退少补,现在反而开放商违约,而且态度强硬,威胁要解除合同把房子卖掉,3年间,多次与开发商联系补交剩余房款
2011年西民初字第740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被告蔡武堂偿还高和平借款50万元,一年利息18万元,违约金10万元,本案受理费11600元,保全费4520元,由被告蔡武堂承担。 一审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按被告蔡武堂认可的本人所写的借条内容:收到借款50万元:约定“月利息为3%,如不能按期偿还,自愿
高和平诉蔡武堂一审二审哪级法院谁公正,不服判决怎维护合法权益,法律尊严?????
2011年西民初字第740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被告蔡武堂偿还高和平借款50万元,一年利息18万元,违约金10万元,本案受理费11600元,保全费4520元,由被告蔡武堂承担。 一审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按被告蔡武堂认可的本人所写的借条内容:收到借款50万元:约定“月利息为3%,如不能按期偿还,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