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地人 在这打工 无依无靠 找了一个工作 工资比较低 但是因为时间不错 就来上班了 没想到 上班就一周 就开始不按时下班 终于到月底了 工资竟然莫名的给扣掉一些 说是没有完成工作量 这个是刚开始聘请我的时候 没有说的 工作量就在这个月过一半的时候还涨 我们都不能按时完成工作量 也就是说这个月还要扣工资 这些我都忍了 最可气的是工资都过6天了 还不给发 定在10号发 这个月不拿东西 也扣上个月的钱
没签劳动合同,计件定产量,晚上加班没加班费,能拿到双倍工资吗?
我11月15号进厂,进厂时说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但至今未签,现在辞工又不批,计件晚上有没有加班费,定的产量达不到不能下班,晚上又没有加班费,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公司无产假,加班无加班费,最底工资底于深圳市标准几百块!不按劳动法。
公司无婚假产假,就是请这些假无工资,加班无加班费,每天上班8全半小时,周六加班半天,最底基本工资900,比深圳市标准少很多,社保工作一年后才买,有同事五年后才买,工资每个月2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现在想辞工,说必需提前一个月,如果不提前一个月要扣一个多月的工资。以前有同事向劳动部门投诉过,因老板有背景,投诉
我们公司现在都4月17了 可是2月份的工资都没有发 而且每天上班12个小时 也没有加班费从来不放假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还不让我们请假 请问这可以告吗?
工资体系改革,是否需要与员工协商?而且经过员工同意?如果申请改革前加班费仲裁,加班工资基数应为多少?
1.本人入职前与公司口头约定6天8小时,月薪4000.2.签订劳动合同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920元(2010年8月到2010年2月,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5天8小时3.工资条内容为:应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实际出勤天数26天;工资4000元4.工资改革后工资条内容:应出勤天数21.75;工资1100元;平日加班;加班工资;周六加
商场促销晚班14:50上班,应22:30下班,却时时23:30,00:00下班, 每个月一天早晚班21:30开始无工资义务帮商场检查保质期至凌晨1.2点。 投诉什么该怎样做?他们这样合法吗?谁可以帮到我们?
加班费不算,只算超工时,工资条上还是写的加班工资,请问怎么解决?加班费现在好像是150一天吧,我们公司加班费都不算,只算你超工时,休息的第二天来加班一整天7.5个小时。平均一小时9块钱, 请问这个怎么维权,并且月末的工资条上的加班费其实也就是这个超工时
星期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做了2年多了,我能要回加班费吗,但是工资条上公司把其他一部分的钱写在加班费上
星期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做了2年多了,我能要回加班费吗,但是工资条上公司把其他一部分的钱写在加班费上
口头约定工资1500元,但劳动合同上工资为固定+绩效,每月上30天班,在没有法定节假日哪个月工资为1730元,不知道加班费应该是多少?230元加班费对吗? 劳动合同上工作时间为标准工时制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该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在密云) 工作一年没给任何工资 当初答应给3000工资每月 现在只承认2000每月 该公司没有任何手续 也行吗 为什么有的律师说不行呢 只能去法院
我在一家干洗店干活。执照有没有不知道。老板也不告诉我们她叫什么名字。经常拖欠工资。去干活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考勤卡之类的。但是我们被拖欠工资的人达到10几个。就想问下能不能得到法律援助。有没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