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吉林省的,我母亲原是吉林省某街道农业站工作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因08年至10年期间向 街道经管站站长借款,累计240元(多次,并且案发时所有借款及利息已经归还)借款用于我家自己的商店经营,并且以一分利计息 )。今年2011年3月反贪局找到我母亲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将我母亲请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在调查当中办案人员暗示我母亲是借款人无所谓只要尽快跟经管站站长的笔录符合就可以提前结束调查,(我母亲08年因身体不适曾诊断为尿毒症,高血压)因我母亲身体不适想尽快结束审查就同意了办案人员的说法,也没考虑到后果在一份并不属实的笔录上签字了,其中包括我父亲的笔录由我父亲也签字了(后来在案件审理庭审的时候才知道,有很多不利于我母亲的供词且并不属实)简单的记了几点,大概就是说我母亲在借款的时候知道是公款 而且曾跟经管站站长说过类似于“反正你的钱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借出去,还能吃点利息。”之类的话。于2011年8月下旬,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审理的这起涉及到很多人的所谓的挪用公款案,最后于本年12月初判决我母亲挪用公款罪成立判处5年半有期徒刑,(08年我母亲因病曾根农业局签署过一个离岗创业协议,2011年12月初正式退休。)我想知道:这个案子有没有可能上诉,上诉后的结果是否理想,需要的费用,以及我母亲被判有期徒刑后是否还有应得的退休金待遇。望您给予准确的答复。拜谢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哪些管理规定? 职工旷工多少日可以令其待岗?有哪些依据? 事业编制可以参照公务员法么?有依据么?
未经本人同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动全额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到差额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吗?我该如
未经本人同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动全额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到差额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吗?我该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单位想将其开除,具体依据是什么?服刑期间没将其开除,刑满释放后还能将其开除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和单位领导招待上级来视察领导,酒后骑摩托车,与对面来面包车发生碰撞死亡,肇事司机已经赔偿,事业单位是否有责任进行其他方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