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2年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时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5年1个月,能否领取身份置换金,现企业为民营企业
我在2002年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时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5年1个月,能否领取身份置换金,现企业为民营企业。
按身份证上年龄我去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打电话去单位,单位说档案上是50年,应该今年退休,到了今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我被告知说社保的人认为档案是是50年的“0”不圆,象是数字“1”划成的“0”,所以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界定?!我查过社保相关文件,说是以档案最先的出生年月为准,但社保的人说
律师好,我单位改制前已经停止运转,无人上班,而我们几个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求办理退休手续,主管局领导承诺可以自己垫付养老保险金办理退休手续,待改制时再由改制金中给予补偿,{当时由局机关加盖公章的承诺证明书}。于是我们先后办理了退休手续。可是现在给我们原单位进行改制时却没有我们这些退休人员。其他人员都在
根据市政府【2004】13号文件有关规定,1995年1月1日以后,国企接收和录用的各类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录用的职工不能享受一次性安置费。请问1995年以后国企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该企业改制时能否享受一次性安置费。
企业已破产8年,至今才出台改制方案,目前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退休,应如何办理退休?
律师好,我单位已经8年停止运转,无人上班,2013年初县政府出台了有关改制方案,而我2013年5月30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应如何办理?
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后,原退休职工的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一直没有支付。退休在国企阶段单位原本答应集资建房安排住房,先安排住在厂里职工宿舍。但因转制,集资建房被迫中断。转制后至今,退休职工们一直居住在厂里分的职工宿舍。现在开发商要拆迁开发,不承认原来厂里分的给职工单身宿舍的性质,而视为外来租赁户,强制
连续在一个企业工作满10年还是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连续在一个企业工作满10年还是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是15年,旧的是10年,我是2004年跟公司签约的,这个怎么计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