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5年合法取得了宅基地,被开发商占用了。当年建房时造了一半,开发商叫我不要造了,要用我的宅基地,承诺开发时补偿房子给我,没手续的情况下我答应了,村委也知道。2005年开发商和我签定了协议,约定182平米,每平米2000元成本价的商铺卖给我作为补偿,双方签字盖了章。房子造好后开发商却不肯交付给我,说该协议无效,他已把那房卖了。没法,我于2008年9月起诉至法院,叫他屡行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付违约金100万元。他现反诉我,要撤销协议,并不肯调解。请问法院会怎判?
对方房产公司进行了多次变更和合并,前身都是建行的,和我签定协议的公司2001年成立,是原先建行改制后成立的,土地也是前身公司转让给现在公司的,起诉对象法律上认可吗?
我的房子是婚前父母出钱以我的名字购置的,但房产证是婚后所在地统一办理的,房产证有前妻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协议房产留给孩子,家庭财产归女方,所有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承担孩子的生活费,教育与医疗各自一半,男女双方暂时可以居住,06年定的离婚协议至今三年多了,但房产证没有过户给孩子,在此期间女方带孩子已迁
我于今年五月份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中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房屋归我和我女儿所有,债务由我偿还。因为当时无法偿还贷款,房产证上一直是我前妻的名字。现在我再婚了,经过与前妻协商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两万元,前妻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为此我们还签定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但未做公证。事后到房管所过户时他们却以离婚
我有套房子中介联系了我,最后由于其他原因我不卖了 我可以撤销那个签字的售房协议吗?
我有套房子中介联系了我,最后由于其他原因我不卖了 我可以撤销那个签字的售房协议吗?
协 议 甲方:桐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乙方:桐柏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报县交通局批准,交通局将甲方的征收业务和其位于桐柏县埠江镇规费征收站的站房一处划拨给乙方使用,乙方补偿甲方经费50万元。 甲方: 盖章 乙
我朋友之前拿人和他合作做生意的五万块钱,人家一时急起来就报案了,但一直没有联系到我朋友也没有捉到,现在他和做生意怕人达成的协议解还钱问题,这样是不是也靠成犯罪了?
劳动合同到期我和单位签订离职协议(内容对我不公平)当时我是被迫无奈(我个人查出肝硬化,父亲住院病危急需用钱)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撤销协议吗?
我要盖房,东邻居上访要求我不能盖四层,我不理会,他便要求城建局干涉,城建局为了不让他老上访找事儿,便强制我跟邻居签了一个不平等协议,城建局没有签字,盖了公章,署名见证人。 请问:城建局是不是第三人?要撤销这个协议,我该注意什么问题?
2008年10月1日,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今年11岁)归我前夫抚养,我每个月付600元的抚养费,我们的共同财产100平方米的房屋归孩子所有(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孩子和我前夫一直在这房屋里面居住。而我离婚后就搬出来到外面租房子住至今。请问我现在能不能对离婚协议中的房屋部分要求撤销?要回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