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住坡子街附近一家小酒店,入住第二天睡觉时被小偷偷走电脑等财物价值2万元,已经报警备案。酒店环境复杂房间门设施简陋是本人没注意的地方,入住酒店前按酒店流程签了一张有免责条款的文字。但是酒店方并没有口头提醒客人。而且报案后得知这个地方经常被小偷光顾。 想咨询一下律师先生,是否可以要求酒店方赔偿部分损失?如何操作? 谢谢
我想咨询下国家法律有关大学生到企业实习的关于缴税的一些规定,具体应该是要缴百分之多少呢?无尽感谢!我们现在在一家超市实习,工资底薪是1200元,全勤奖200元,餐补180元(9元每天),一共是1580,但是工资条上显示的税后调整是扣了225元的税,我们都不太清楚是如何扣的,觉得扣得太多了,因为入职前HR的人说扣税的话大
临走时请房东照看东西,房东家有两道门,二号晚我的房门被撬。电动车,电视,衣服被偷,事后房东才将已坏半个月的大门锁跟换,请问房东应该负多大的责任?
我的车在某新开的酒店停放被偷了可是酒店门口又贴了告事说锁好车辆如有丢失不负责任。新开酒店也没设相头。是不是酒店也要负责任??
您好,我方是私人建房承包支木工程,我方一工人在没有外架的情况下施工,支墙角柱子时由于墙体倒塌,致工人坠落被随后落下的气孔砖块落下砸伤,造成严重内伤,心脏大出血而亡。此工程为一私人房屋,将工程承包给一私人大包头,后大包头又将此工程中的支木工程转包给我支木。请问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故,房主,大包头,我支木方
推拿店丢失个人电脑 推拿店是否友赔偿责任啊?如果友责任.那么他们会占百分之多少的责任啊?
各位律师好 我是一个在南京一家盲人推拿店工作的盲人推拿师 就在前两天我在这家店内丢失了一台神舟的笔记本电脑 和我同时丢失电脑的还有我一个同事 案件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 事情发生的前一天晚上 我们正常下班回员工宿舍 那天晚上电脑都在店内 店内连公司前台电脑一共有七台电脑 前台的电脑是公司的 其他六台电脑是我们员工
您好!以下我弟用朱某代替!老板用黄某代替!朱某于2011年4月中旬经朋友介绍去到黄某处学吊车,截止事发之日朱某在黄某包的工地开吊车共两月,期间没有开过工资没有劳动合同(但后期朱某自己盯一个班)朱某今年16周岁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6月19日中午1点左右我妈妈(也就是朱某的妈妈)接到黄某打来的电话说朱某
事故责任书下来了(我占7对方占3)因为出事故时奔马车上有2个人!警察说:坐车的没有责任!我和驾驶奔马车的当事人按责任划分承担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问题是:请问这个坐车没有责认的医药费是我全部承担.还是说这个也要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赔偿(因为他老公驾驶车辆行驶错误.占责任.才使这个女的受伤.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