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应承担此事故的百分之多少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房主)、分包人(大包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你)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你们三方之间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不愿以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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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