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介绍的家政公司请保姆,是上门来签的合同(共支付中介费、输送费、管理费半年等1140元).保姆甲来后天天睡觉,4天后自动离职,其公司再次派了保姆乙过来,对方称不会带小孩,于当时就离开,第二天又派来保姆丙,来后也声称做不了,与保姆甲一同离开.下午保姆甲带保姆丁过来,保姆甲拿走工资后离开.第二天清晨保姆丁离开.目前,该保姆公司的负责人提供的地址已搬迁,该负责人不接电话.请问该如何要回已付的1140元。
家政公司的钟点工偷了客户的钱和东西,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如果家政员,搬家工、钟点工等去客户家做事,帮客户搬东西或打扫卫生的时候,看到了客户的现金或首饰,像这样的情况,他们会承担一些什么责任??
你好!前段时间我在家政公司找了个保姆由于保姆自身的原因走了,公司说换给我换人后来一直在托说没合适的人选等等,后来就没信了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呢
员工旷工超过15天,已达到自离条件,但一直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问题一:员工不来办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公司才不会有风险 问题二:自离当月是否可以停止公积金及社保的参缴
一有限责任公司甲,其变更公司名称后,又有人(甲公司一股东法定代表人儿子)以甲公司名义和甲公司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合同。 现只有股东有财产,可否直接起诉甲公司股东?
我司聘请了一个经理,他一共干了二年,第二年底的时候他通过生产不开票收取现金,或通过收支票被书转帐等方式共侵吞了公司300万资金,造成公司经营困难,并欠了供应商近两百万货款未付,我司报案后经侦部门绐终答算在查中,快半年过去了还没任何结果,现我司该如何才能将此经理法办并得回他侵吞的资产?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9年12月,我从成都市锦江区一家国营企业辞职,在员《工离职表》上写明:公司有11000多元钱未支付给我。这11000多元中,有2009年12月份的工资和2006至2009年公司扣留个人的提成金额。 在《工离职表》中有公司财务、部门经理的签字(我保留的原件,给公司的是复印件),但公司总经理但是借故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