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个地区延续签注的手续不一样,这个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吗?是不是每个地区都是按照自己的方式 ?
某派出所副所长在给群众办理港澳通行证审核时,因申请人事先用他人户口本申请了身份证(该所长不知情),该
某派出所副所长在给群众办理港澳通行证审核时,因申请人事先用他人户口本申请了身份证(该所长不知情),该负责人在核对户口本、身份证、重点人员档案和邪教人员档案后未能发现该问题就签字盖章了,该申请人在获得通行证后在香港卖淫时被抓获,该副所长的行为能够上渎职罪吗?
这种情况属于“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吗?能办理港澳通行证?
因为债务问题,我是被告,法院判我还15万,执行局在执行时因为我没有财产,行政拘留我10天,到现在我还没有还钱。 现我现在因有事要去香港,不知能否办理港澳通行证? 如何才能知道是否被限制呢?
杨某为了图方便,借用了姐姐身份证件,并以其姐姐的名义办理了港澳旅游,并前往了香港旅游两次。请问这事查出来的话后果会怎样?
我们家十多年前集资建了一栋房子,当时没有办理相关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去国土局办理这些东西,但是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当时集资建房缴款的条据上名字有一部分是亲戚的一部分是我父亲的。因为这个集资的名额本来是那个亲戚的,但是他把这个名额给了我们家,所以钱是我父亲交到他手上,通过他去交钱建房的,当时我们也
问题: 1、开发商要求交办理房产证的有关手续费,业主由于资金紧张等问题,可以暂时不交有关费用,暂时不办理房产证行吗? 2、本人是购买的商品房,银行按揭者,即使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也不会给我们现在,所以请问本人(业主)是否可以等以后资金宽裕后,才到房管局交相关手续费办理,这样做法律上允许吗?如果允许,是
我一个朋友做了证件去香港,然后在那边停留了三年,回来的时候是偷渡回来的,以前还冒用过人家的身份证去香港,请问一下现在有没有案底,要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又要怎么样才能重新办理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