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3岁,结识了一个女孩,女方家里逼迫买房,可是我家在宝鸡沈家庄竹园沟,地处山地,她母亲了解后,刚性要求必须买房,我们一家七口,年迈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打工的。工作收入也不高,还有一个弟弟,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买个商品房肯定是痴人说梦。我现在月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我就想看我们这样的条件可以争取套经济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我想问的是: 1.以上规定中的10天看护假是否是针对要领取独生子女证
我的实际工资是5000元+业务提成,但是公司是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给我们买社保的,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支付多少工资为合法? 如果产假期间公司是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那么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差额吗?如果产假过后,公司单方面要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工资,那么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付多少经济补偿?
我今年9月12日生的宝宝,因为以前身体不适,从6月份开始就休假了,公司每月发我1200元工资,现在公司打电话通知不让回去上班了,工资发到12月份的,也就是我生宝宝又发了3个月的,保险也不再继续上了,想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主要是我去年11月份才入职,到现在才刚刚一年,当时也没用签合同,请问我现在改怎么办呀?
我是剖腹产的,现在产假到了去上班,请了四个半月的假,现在公司只发了三个月的工资。另外一个多月要给我算事假。请问公司是不是违法了劳动合同法
1,单位一起给上的保险 2,我们是集体户口,人才不管解决小孩户口,所以小孩还没有落户,只有出生证明和准生证。 3,报工资是人才代理去社保办的,结果说没有独生子女证就不给报工资 4,去办独生子女证,说没有户口就不给办独生子女证。 求大侠。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