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别人手里转租一门面。转让费3万多。当时房东也在场。并与我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现在的房租费时1千元1个月。门面马上到期。房东告诉我房租涨2千。如果不原意,就收回门面。并且不许我转让。如果要转让,转让费归房东所以。请问我改怎么办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租借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13·14号门面出租给乙方,租期2年. 二,乙方付给甲方1年租金2万元整,两年后,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第二年房租随市场情况而变。
我于2011年8月26日花了3.5万从王某手上接手一件门面,该门面还有1年零4个月到期,但是租金还剩4个月,因为王某与房东签定的是三年合同,房租每年缴一次,该门面房东与王某签定的合同规定不允许转让,并且只能经营空调,电器(注:王某接手后一直经营空调,电器生意),我与王某谈合同的时候,王某也告诉我了,但是他对我说,我和他私下对房
我在董XX名下转来一门面,转让费是28800元,当时付于20000剩下的在半年后付清,他与房东的合同时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前他答应给我们续签下一年合同,且他并没有通知房东已将门面转让给我们,现在房东不答应续签下一年合同给董XX,我们是否有权不付于剩下的8800元,并要求退还转让费
前两天我转让了一间面门,当时我没有看到他和房东的合同,也没见到房东本人,只因我们是朋友所以,在这之前我俩就签了一个简单的合同,我就把包含租金三个月,店内所有物品一次性合计所有金额5万元给了他,可是在我接手第二天早上房东就对我说这个店你到时候转让给别人不可以收转让费,而且合同到期我收回房子你不可以收取
我有一门面(经营者为我的名字),交由我一朋友管理。朋友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欲转让门面,并与一商人签订初步协议,并收取订金5000元(未约定违约责任)。事后,朋友才告知我情况,我很气愤,绝不愿转让门面,且不承认协议,要求朋友退还对方订金。但对方拒不接受,且不同意朋友提出的双倍赔偿条件,并一定要门面,且
我如2010年9月28日在南湖大市场用了5.38万转让了一个餐馆,当时转让时他说里面的东西一切都是好的,当我正式营业时发现设备全是坏的,最主要的问题是他隐瞒了我油烟管道的改造问题,在我没转之前,物业已经多次下达了整改通知,而且要停止售电给他,要他关门整改。我就不知道这个情况,到我买电的时候才知道物业不向我卖电
半月前我想转租我邻居的门面,交了5000块钱的押金,现在由于资金问题租不了了,邻居不退押金,交押金是他写了一个合约,合约的大致意思就是:甲方如果违约押金推给乙方,如果乙方违约押金不退。所以现在他不想把押金退给我,我交了钱他只给我一个他自己写的押金条,内容如下:今收到某某本命年押金伍仟元整(‘本命年’是他
你好, 我于2010年10月我以4.5万元转让费从乙方手里接手一个门面,并交纳押金1000元,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还与二手房东签了转让合同;且与房东重新签订承租合同,三方都签了字。近期有事需转让,房东又不同意转让了,由于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上有一条是要想转让门面需经过房东的同意才可以转让。请问此种情况该如何维权?现在
我9月份转了个面,当时对方说不见房东她保证明年房租为6000,而且9月份到12月份的房租不用交了,她跟房东还有一年的合同,如果见房东的话要涨房租至少是一万,她说年底交房租的时候再跟房东续合同,当时因为急需房子,已就签了转让合同,现在听说房东要卖门面,有可能导致房东要收回房子,我刚接手2个月,转让费4万多,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