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应该是12天前的事情,没有通过交警处理。当时事情经过:三辆车由反斜杠形状同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第一辆是自行车,第二辆是对方电动车,第三辆是我的电动车,三辆车速度相同,但由于第一辆车突然向左变道,第二辆车也向左避让,我的车如果继续向左避让不得已只能直行但还是撞上了第二辆电动车,我和对方同时摔倒,事故发生后,由于我岁数年轻,从地上爬起后没有什么事情,而对方左手中的骨头处碰撞了下地面,当时我没有撇开责任将其送到旁边医院就诊,拍CT看门诊 医生当时建议带个护腕就可以了,对方确强烈要求打石膏,不得已都同意了对方的要求,这期间所有医疗费用全部由我出的,还有一点当时我喝了酒,但是绝对很清醒。 今天对方要求去医院复查,我同意了并同样带他拍了CT和看了专家门诊当然费用全都是我出的,医生说只要带护腕,和注意手不要干重活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大问题。事情结束后对方竟然提出要付他2000元误工费,还是暂时的,这样合理么。。。 前面帮他看病已经花了将近700元左右了,请我我到底该怎么做! 注:对方当时抢去了我的身份证 逼迫我写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的 撞车后的医药费由我承担(误工费) 当时是绝对被逼迫的。。。
电动车与轻便摩托车相撞,电动车全责,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受轻伤,电动车驾驶员将其送往医院检查,经脑CT和拍片检查均无异常,仅头部有血肿,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了全部检查费用和药费,后将其送回家。三天后双方去交通队调解,此时,摩托车驾驶员头部血肿已消除,但其自诉浑身酸痛,要求电动车一方赔偿其营养费、误工费,并要求
本人于本月十七号骑电动车上班与另一骑电动车的男子在十字路口想撞,造成本人左腿膝盖挫伤医生建议在家休息,然后去复查,截止到今天共花费医药费四百元,我们都没报警,现场也已经破坏,现在对方说这次的事故主要责任在我,因为我是上道他是直行,拒绝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及误工费,只承认一半的医药费而且,在我们要求对方
我行驶电动车到一路口时正遇一辆电动三轮右拐,我从其前面骑过,两车并没有相撞,但三轮车倒了,可能是急刹
我行驶电动车到一路口时正遇一辆电动三轮右拐,我从其前面骑过,两车并没有相撞,但三轮车倒了,可能是急刹而至,请问:请电动车的有责任吗??
我行驶电动车到一路口时正遇一辆电动三轮右拐,我从其前面骑过,两车并没有相撞,但三轮车倒了,可能是急刹
我行驶电动车到一路口时正遇一辆电动三轮右拐,我从其前面骑过,两车并没有相撞,但三轮车倒了,可能是急刹而至,请问:请电动车的有责任吗??
无红绿灯的丁字路口,电动车左转与直行汽车相撞,照成骑电动车主受伤住院,经交警处理和痕迹检测后定型,电动车转弯没有让直行,并没有驾驶证,汽车过路口时超速(时速63公里),交通认定责任各一半。请问这么判决合理么?如果合理,受伤电动车的医疗费、营养费,务工费,和照顾病人的看护费怎么个算法。(出租费只有强险)
在没有红绿灯的丁字路口,电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出租车由南向北直行右前部和出租车左前角相撞,照成电动车主受伤住院一个月。 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同等,电动车转弯没有让直行,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出租车过路口时超速(过路口时时速63公里,出租车只有强险)。 咨询: 1.电动车算机动车么? 2.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小孩骑电动车与大人骑电动车相撞,对方车尾坏了需要小孩全权赔偿吗?
我弟弟晚上骑电动车出门溜一圈准备回家,家位置在北面,他绕道南面准备右拐回家,因为路中间有车,他在南面稍慢准备躲车,谁知对面以西往东方向来了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弟弟车靠路边,那辆车靠北相撞,弟弟脚稍微受伤,对方的车尾撞坏,要求我们赔偿她全部电动车的修理费,我弟弟有打灯,有缓慢靠边躲车,为了拐弯回家,算
我骑电动车,一骑自行车带小孩的妇女行车时拐弯与我撞到,当时民警判定是负有同等责任,现在她的小孩只有手擦伤了可是却在医院里信着不出来,还让我交全部的医药费,不是负有同等责任吗,也就是说我不是应该交一半的医药费吗,请问我应该怎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