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车相撞赔偿
电动车相撞赔偿 事情应该是12天前的事情,没有通过交警处理。当时事情经过:三辆车由反斜杠形状同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第一辆是自行车,第二辆是对方电动车,第三辆是我的电动车,三辆车速度相同,但由于第一辆车突然向左变道,第二辆车也向左避让,我的车如果继续向左避让不得已只能直行但还是撞上了第二辆电动车,我和对方同时摔倒,事故发生后,由于我岁数年轻,从地上爬起后没有什么事情,而对方左手中的骨头处碰撞了下地面,当时我没有撇开责任将其送到旁边医院就诊,拍CT看门诊 医生当时建议带个护腕就可以了,对方确强烈要求打石膏,不得已都同意了对方的要求,这期间所有医疗费用全部由我出的,还有一点当时我喝了酒,但是绝对很清醒。
今天对方要求去医院复查,我同意了并同样带他拍了CT和看了专家门诊当然费用全都是我出的,医生说只要带护腕,和注意手不要干重活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大问题。事情结束后对方竟然提出要付他2000元误工费,还是暂时的,这样合理么。。。
前面帮他看病已经花了将近700元左右了,请我我到底该怎么做!
注:对方当时抢去了我的身份证 逼迫我写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的 撞车后的医药费由我承担(误工费) 当时是绝对被逼迫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iuche……(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09-11-26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