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1月份教的养老保险,本子上却是11月开始交的。公司有10个月没有给我交(听说是公司被骗了)。本子是09年公司搬迁后才发到本人手上的,当时公司没有转,而是停保,到新地址另开户交社保,现在我有两个账户。我当时要求公司给我转到一起,公司说是需要半年以后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转。我最近问公司那十个月的保险金的事,公司说是早以现金的形式退给我们了,由于时间太久我也确实没有一点印象了,我要求查看清退证明,公司说是没有了,查不到了。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各位律师,第一个我要求公司补交那十个月的保险金。第二我要求公司把我的保险转到一起。公司有权利拒绝我吗?
公司被合并,要求先解除原有劳动合同,然后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
很奇怪为什么既然是“合并”还需要先解除合同,正常的法律程序是这样的吗?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当初和公司负责人口头协议工资年薪工资25000(年结) 工作近一年期间 公司并没有跟我们提出签劳动合同 因为我们是农村出来的民工 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少 也就没提出和公司签劳动合同 现在工作将近11个月了 该结算工资了 公司却以各种理由克扣我们工资 所以我想用这种方法讨回那些我应该拿的工资 请问这种方法行的通吗 公司没有
我于04年在某国营公司工作并签了合同,07年后公司将我们外聘员工转到人力资源中心签合同.工作地点在本市.09年公司因生产需要要求我们工班3个人短时间轮流去外市工厂工作(1个月1换其他时间在本市工作),我考虑到时间不长,同意了.10年4月公司在没有和我协商的情况下要求我们3个月一换,今年3月某公司因市政工程拆迁,搬到本市某处
我在一公司工作快3年,最近换了新的领导,找了个很歪的理由下调我的职位,说若我不愿意就可以交接走人。这种情况算是公司强行逼我辞职吗?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还有,之前刚去公司时我做了大概半年多,公司才给我签劳动合同,签合同之前公司未交的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或给我双倍工资的赔偿吗?还有,我现在的现状
我在公司工作4年,08年未给我交社保,后面三年都交了,现在我能以这个理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不能的话,那我能要求公司补交吗?
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一年多,无社保,现在被解聘,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一年多,无社保,现在被解聘,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赔偿双倍工资是以什么为基准,个人平均工资还是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补偿金又是以什么为基准?
我到现在公司6个月了 ,因为是协会,没有开账户,所以不能给我交社保,领导就按照一般公司给员工交社保的数额给我补偿,但是在那个数额上扣除15%作为我不能提供社保报销凭据的押金。但是我并不是自愿不要公司给我交社保的。因为我知道社保局是不认这种自己交社保找公司报销的行为,那么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么,如果可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