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开发区一家单位以缴纳了1年的生育保险,现在怀孕了2个月,保险也在继续交呢 ,但公司年底就搬家了 ,搬到金州区,这样我的保险就转到了金州区,算起来,到我的预产期,搬到金州后,我的保险才交了2,3个月。我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保险还能不能报销。公司的人事说,不能报销,是吗 。为什么?
我想问下,我是一月份的预产期,但是因为从九月份离职了,所以单位一直帮我交到九月份的社保,从十月份开始转到另外一个公司代交的,但是十月份社保他们是十一月补交了,但是十月份生育保险不能补,所以停交了一个月,那我的生育保险还能报销吗?如果不能该怎么办的?
我在产前检查时用过几次医保卡,自付了1000多,后来生育时在吴江自付了2000左右的医疗费,到目前为止公司一分钱都没给过我,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再向公司报销部分费用,还有3个月产假的最低工资有无最低限额的?我们老板说总共就给我1500包括工资和报销的钱,这样是否合法?还有我5月份升的小孩9月上的
本人在**医院工作,但却是鸿润劳动服务公司劳务派遣,我去年8月份签的合同,8月份的工资也扣了保险的个人部分,但公司却是9月份才开始交的保险。我于今年4月份生了一对双胞胎,住院生育花了6000多,但在医保所却因为参保不足9个月而不能报销,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产假是否带薪,生育津贴是不是产假工资,二者可否同时领取? 我们公司人事说,我们的生育津贴就是产假的工资,公司不会另行发放别的费用,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我父母都是退休职工,之前二者单位都给报销,二人各个有一套房子,今年父亲单位说夫妻有一人是事业单位的,就不能给报销了,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是国家文件规定的吗?在有,单位自行规定报销条款,有效吗?谢谢急急急
我的社保以前是在烟台交的,去年12月份转入济南并开始在济南单位缴纳,中间是连续的未间断过。到今年11月份孩子出生,孩子出生时11月份社保还未交,去办理生育险时说是交的社保不满一年,不能报销。这种跨市的社保不能报销生育险吗?
如果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为其都买了生育险,那么: 1、双方是否都能享受生育险待遇都能享受?分别能享受什么待遇? 2、如果双方打算生2个或多个小孩,是否每次生育都能享受生育险?(当然生育险单位一直在购买) 3、如果双方只能有1方享受,那么如何选择?那个更好? 4、如果甲的公司在A底为其购买了生育险,她本人在B
本人于2011年7月26日进公司,当时公司没有人事,后来在9月份补签订合同,但是医保和社保方面是外事公司于10分才补交。11月10日我突发阑尾炎住院手术,医院说医保卡被封存不能用,所以当时是自费所有费用,请问我这个医药费和相关住院费用应该找哪个报销,医保局还是公司,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谢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