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问题申请了仲裁,劳动局也受理了,11月24号上午开庭了,下午又让我去确认公司提供的考勤明细,我去确认了之后,审判员直接告诉我说按他们劳动局的算法我们公司不存在没有足额支付我的加班费,他们的算法是:用我的底薪770(正常上班174小时)+平常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工资<我实领工资,(他们这样算等于把我的职务奖金和津贴类的金额也算成了加班费)所以说公司已经足额支付了我的加班费;但我的实际加班费是没有足额支付的,合同约定时薪底薪690,其它除了工作岗位和发工资时间之外就什么内容都没写,新的劳动法实施时,公司说要签这份合同应付劳动局,我也不懂就没怎么在意上面的内容,可实际上我的工资条上面是有加班工资、职务奖金、职务津贴、部门补贴和全勤,再减一些扣项后才是我的实领工资。请问劳动局这样算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可以怎样反驳?有没相应的法律规定? 另一个问题是:我目前还在公司上班,但劳动局仲裁只支持一年的加班费追要要求,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 如果仲裁下来我不服,请问上诉的胜算大吗?
如果跟单位发生劳动仲裁,想要加班工资, 假如单位只是发现金,没有工资表,,也没签过字的情况下 我能不能主张,要求单位出示工资表呀......用以证明加班,,, 加班事实是存在的,单位就是否认,加班证据他全掌握,,他不拿出来,我也说不出啥来问题补充: 如果单位予以否认工资表的存在,该怎么处理呀
我在深圳一所网吧上网,从2011年1月21日开始加班,每天上足12个小时,一直到今天2月28日(期间就2月18日休过一天假,年三十+初一,初二,初三都没有放假,每天还是12个小时上班)。我想问一下,就算按深圳最低工资的来算,我2月份有多少工钱呢?因为我交辞职信了(通常交辞职信的员工,要走时工资好低,),而我们店长又喜
我是一家公司的的电工,周一到周日都是八小时,每月休息一天半。月工资加津贴才2000元没有社保。请问我是否可以找公司要回我的加班费以及社保。
我是在深圳一家电子厂工作,上班从8:30-22:30(有时到23:30),每月休息1-2天,忙时,一天也没得休,固定工资2000元,没有任何加班费。想请教各位尊敬的律师,这个问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吗?劳动部门会给予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你好,我是在广东惠州一家线路板厂工作,我们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生活津贴、全勤奖等几部分,但公司安排员工加班都是以惠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800元),使得我们周末加班的工资比正常上班一天的工资还低。(合同中也说按最低工资计算加班)请问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我能否找到公司赔偿?目前我们厂有800+的人
休息日加班,比如5月8日(星期天)我加班12小时,后5月9日(星期一)安排休息,那我5月8日超过8小时的那4个小时应该算1.5倍还是2倍?同样,5月2日(星期一)是国家安排调休的,我上了12小时班,超过8小时的部分是1.5倍还是2倍?国家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我最近应聘进入本市的啤酒厂工作,该厂已被青岛啤酒厂收购,但仍然自称是国营企业.,一切都会严格遵照新劳动法执行. 入厂时,该厂人力资源部和我们新员工口头约定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整,没有任何其他额外薪酬,没有正式员工的福利,加班也不会支付任何加班费. 实际参加工作后,工厂安排我们和其他以签过劳务合同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加班工资问题。我是06年入公司的当时谈的是一周五天工作日,到06年10月份,公司单方规定一周六天工作日,而且是无报酬的,直到2010年10月又改回一周五天工作日,现在我想要回周六工资可以吗?注明:1、向公司提出这个加班费问题,公司答复在离职的时候再给研究,不离职不给研究。 2、向劳动仲裁提出此
我们厂和我们签的合同是二十八天,每天八小时。但是额外的加班小时是按照3小时=四小时算的,这样可以吗?还有就是,我们签的是二十八天,那么平时的双休上班,厂里需要给我们支付双倍工资吗?
请问,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工作。但是在加班期间确不支付加班工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加班会造成业绩下降,这样绩效工资会变少。作为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