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老乡在从事装潢工作,二个月前,接手一家室内装修,是和东家按工时计算的,就是做一天拿一天的工钱,也就是去上班的第一天的中午,他从一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当时只不过感觉身上很痛,但没有想到很严重的问题,于是下午还是坚持干了半天的活,第二天早晨起来感觉特别痛了,于是下午去了医院去检查了,当时医生只发现断了一根肋骨,因为这算是工伤,但我的老乡心态也很好,打算就这样回家休息几个月。也不想找那个东家了。但现在过去二个月了,身上还是特别的痛,穿衣服还是需要帮忙,更加不能做点什么事情了,家里的人不放心,叫他再次的去医院检查,这次发现另外一边还有二根断的,一根骨裂。相当于有4根骨头。要等到吧4根骨头全部养好那肯定要花很长的时间了。在这二个月当中那个东家一次都没有来看望过他,也没有来过一个慰问电话,目的也是怕惹火上身。但这次老乡的家人是铁了心了,一定要讨个说法,二次上门去商量,但那个东家就是一点不承认,有点耍无赖了。请问律师如果为这事打一场官司,有没有把握赢?还有要求哪些项目的经济赔偿?谢谢!
苏律师,您好!我姑父是一名保安员,他本人有高血压!在10月1日下午大概17点左右,在工厂里突然晕倒,医院诊断为左丘脑出血(主要原因是高血压),现在已经脑死亡!可是厂方在之前没有帮我姑父买社保! 我想问一下,这属于工伤范围吗?还有厂方有赔偿的责任吗?
你好!我老公在江苏南通工地做木工,不小心被电锯锯断左手大拇指筋.现已接好.医生说至少两个月不能干活.他干的是几个人一起包工,200多一天.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进行理赔.谢谢!
我叔叔于2011年10月20日晚10点左右在自己持有一部分股份的KTV音乐会馆因为顾客没有按消费的金额付款,上前询问,被顾客用刀割断大腿内侧动脉,抢救无效身亡。经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我叔叔和顾客并没有起任何争执,公安部门现在定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我叔叔在音乐会馆虽然持有一部分股份,但是和其他股东协商的是由我叔
希望找一个好律师,能帮帮我妹妹。我妹夫在工厂里打工被火烧伤,在医院里住了40天,花了23000多元,现在找工厂拿钱,他们夫妻二人都在同一个工厂里打工的,住院期间,我妹妹没有工作,在医院里照顾他。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找工厂给我们那些赔偿,大概能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
我是钢筋工,农民,在工地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出院在家养伤,医生诊断说明全养3个月,加强营养及护理,问;在家养伤有护理费吗,我老婆从广州工作单位请假回家护理我,回家路费能找建筑公司报销吗,她护理我工资怎么算,我停工留薪工资为30天1月吗,
敬爱的律师您好: 我叫陈本龙,男,22岁,家是日照五莲的,现是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三学生,学校规定在大三这一学年学生是在校外实习,所以从学校安排的面试中,我去了青岛市黄岛保税区里的“青岛三巨电子部件有限公司”从事模具钳工实习工作。 在工作当中发生工伤,导致我左手食指离断剩下二分之一,没有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