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合资企业转让公司名称不变更。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外资企业大股东以把股份转让。公司的名称没有变更。员工合同还没有到期。
我08年1月进入我现在的公司,当时签的是三年的合同,也就是11年1月合同就要到期了,可就在11年1月公司将变更公司名称和地址了,如果那个时候新的公司不跟我续约,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了?如果我选择续约,但是之前的工龄清零,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了,
合资企业是否有权利接收员工档案?其他档案管理机构是否能以合资企业没有存档权为由拒收档案? 我的档案已经出现这样的问题了,我以前工作的单位是一家合资企业,辞职以后我要把档案转到我们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他们就是以合资企业没有存档权为由拒收我的档案,最后在我多次努力之下,让我写了一张“如今后档案出现任何问题
我们公司下个月要股权转让了,我们是不是意味着和以前的公司合同终止了呢,如果是能得到补偿吗?还有如果新来的公司把住房公积金下调为按8%缴纳(原先公司是按15%缴纳)是不是违法啊?如果我不和新来的公司签订合同能得到补偿吗?
企业合资期满,公司不再继续,或以另外公司经营,企业与无固定期合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一倍补偿是否合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是否可以要求两倍补偿?谢谢!
公司由原来的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制企业,原公司员工如不愿继续留下,有补偿吗?
我在一家生产医疗器械的公司上班8年了,现因公司订单下滑,公司领导在其朋友的支持下注资继续发展其他产品的生产(注,其朋友占51%的股份),公司也有原来的有限公司更改为股份制了,现公司的员工不愿再以后的公司工作了,请问这样的情况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我们将被外企单位合资,员工想保障我们员工利益,还有我们是否有权知道我们单位现状以及我们员工以后的去留,还有如果合资之后我们能够继续上班吗、合资方如果裁员我们的维权途径在哪
我们是一个国有企业,2003年与另一国企重组,2007年被一上市公司控股经营,2011年11月由于市里规划,三个股东分家,企业拆除,说是搬迁,实为破产请问:1、是破产吗?2、员工补偿,2008年以前按1680元/月,2008年以后按1060元/月,有法律依据吗?应该怎么补?
公司在11月25日宣布卖给其他人在12月1日生效,员工可以选择继续留下来,但是没有年终奖金,同时,卖掉后还沿用我们原公司的名字,但是是独立经营,请问,如果我们选择不留下来,公司是否应该对员工有补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