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孩有两个了,她的家人现在都不同意我们,她的叔叔们要我老婆把父亲照看到身体好为此,我们的身份证现在都还在她妈妈那里不给我们,我们在医院的时候她的家人都叫她和我分开,我老婆不同意我们才走的,我们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我的老婆在结婚前带来一个小孩,小孩还没有户口,如果我们给小孩安上户口以后他的亲生父亲要是要得话是不是
我的老婆在结婚前带来一个小孩,小孩还没有户口,如果我们给小孩安上户口以后他的亲生父亲要是要得话是不是还能要回去?是我们要来的,他也同意给了。我们想开一个证明可以吗?将来有法律效应吗?证明我们该怎么开? 我的老婆在结婚前带来一个小孩,小孩还没有户口,如果我们给小孩安上户口以后他的亲生父亲要是要得话是不是还
我父亲5月28日早晨上班前,在公司工地现场(滨州市博兴县)的大宿舍内洗刷时,发生突发性脑溢血,现已出院在家做恢复性治疗。但右半身仍然无法活动,还需要治疗。请问一下律师能帮我一下,象我父亲这种已留有后遗症情况,公司是不是应作负责,该怎样负责?
见习期 工资应该是开百分之百还是多少 绩效奖金是不是应该是百分之百呢
来了单位5个月了 前三个月是实习期 实习期过了 是不是应该全额开工资了呢? 若果基本工资不能开全额 绩效奖金应该是全额了 对么?
对方是全责~撞倒了我的腿部,他说只负责保险公司承认的理赔,但是医院换药都是不需要去挂号的,病历卡上没有的。还有去修车也是我自己去修~去鉴定都是我自己~这些事情全责方都不去做,这些事情所造成的费用~能不能要求对方负责赔偿呢?
本人是扬州一台资企业员工,单位在之前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到2013年12月31日,但就在2011年9月30日的时候给我们员工开会说要集体搬到浙江平湖,本人因家庭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于2011年25日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之前单位领导曾威胁我和同事说开除我们可以不花一分钱,还在当地要让我们混不下去。我于2011年11月15日下班之
我的爸爸是个木工,在和包工头一起干活是,不小心从钢架上摔下来,这应该算是工伤吧!是不是包工头应该支付
病人摔的头部有轻微的脑震荡,头部缝了三针,背部脊椎处有轻微的骨折现象
我父亲工伤7月份药费送往当地医保 八九月份病情严重又住院 又第二次把药费送往医保 正常应该多久报下来
九月份我去问第一次药费他们说没报下来呢 说先借给我点 等第二次药费送去之后 一个月以后我去问他们就说下星期你来吧 就这样 每次都说下星期 我说那第一次的呢 他们说跟第二次的一起报回来 而且第一次药费借给你 药费钱也没多少了 就这样 下星期问又说上面没核实完呢 再去又说上面没那么多钱 资金不够 再去他又说 要
我奶奶有10万多存款存在我姑姑手里,但还要管我父亲要钱,这样应该吗?
我奶奶是一位已经得到县城最低保障金200元/月的65岁多老人,我爷爷去世鞍钢给N万元丧葬费(但是力丧事费用全由三个儿子承担完,一个女儿未付任何钱),还有个未结婚的叔叔一直跟奶奶生活,(叔叔是原鞍钢生病职工但去世后鞍钢给付N万元丧葬费全部归我奶奶)目前我奶手中有10多万元存款,存在她女儿名下。返过来还要管我父亲
爷爷前年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名字是爷爷的。在我父亲没有同意也,我姑和叔叔把房子更名给买了。不是子女都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过户吗?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是去法院起诉还是去找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