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居20年前就有矛盾不说话.借我父亲去世.为达报复目的.邻居以上不去为由.私自将我家二楼楼梯拆除.至少4次跳入我家.堵二路水管并砸了水表.使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到现在家中无水.并影响了我人身安全.在此之我曾警告他没我的同意.任何人不准进入我家.能否起诉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寻衅滋事罪.如起诉.只提供毁坏的物证.没人证可以吗.
某村的赵某和张某因为水田放水起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用锄头割破了赵某的手,因为是动脉所以流了很多血,张某见了害怕就跑,赵某去抓他,两人扭扯起来。但张某还是逃走了。之后,赵某去张某家里张某家门开着但无人在家。赵某只能自行去医疗站包扎,包扎好后,赵某再去张某家还是没人,赵某就在他家等他回来。过了很久张
我的车刚买2个月.在我开车回家的途中被他人拦截砸的坑洼不平.处处划痕.我已经报了110.物价局也做了评估.还没下来.评估被毁坏的数额到多少可以构成刑事案?再有新车评估.如果只是钣金喷漆是否合理?这该怎么办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定性是5000元以上是负刑事责任,如果是5000元以下呢?怎么解决?按照治安处罚条例?怎么处置搞破坏的人? 如果不够5000元,派出所会帮助受害者找搞破坏的人吗? 如果找不到搞破坏的人怎么办?
我厂 于十一月二十一号夜 遭租赁厂房的房东其弟弟开着铲车冲进我厂 当时厂院铁门已锁,其弟强行撞开铁门 进院门就对厂内地面一阵乱挖,并把我场内露天的逾二三十吨的货物冲撞翻倒 后我方人员与其理论,见其酒醉并未跟其争执 期间他还叫嚣要翻倒我方厂房,后其哥(房东)把他拉走 谁知没过几分钟他又开上铲车再
请问寻衅滋事罪中,针对任意损坏财物一条,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结伙、聚众请教:一群人在闲逛中,为寻求刺激、相互炫耀,各自任意破坏多处财物,应该认定为个人还是结伙作案?损失价值应该累计全部,还是累计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