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原告人:安龙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路×号 被告人:金木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鼎好电子城(海龙大厦侧面)A座十层1009室 法人代表:庄雪慧,系公司经理 案由:追索支票,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支票票面金额6030元。 2. 责令被告赔偿自支票有效期开始至今的利息损失。 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误工费1080元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由于鲁宾与原告有债务纠纷,鲁宾于2009年10月10日在中关村E世界的停车场将支票号为*******,票面金额为6030的支票一张付给原告抵债.原告于2009年10月15日用这张支票到北京市九鸿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货,由于票面上日期是2009年10月22日,所以当时不能入帐.而支票在2009年10月31日银行入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支票密码错误,由于支票经过5人以上,因此在11月12日原告才知道.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就找被告更换支票,被告以支票挂失为由拒绝 .当原告要求被告提供挂失的证据时均遭到无理拒绝,再次找被告更换支票时,被告无理拒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68条和第70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支票票面金额,并赔偿由于被告拒换支票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原告收到鲁宾的支票收条1份 2.鲁宾与原告的债务关系,派出所备案一份. 3.支票背书者流通证明 4.2009年11月1日,收款人与出票人进行换票,遭到无理拒绝,发生争执,派出所当日证明一份. 5.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6.被告方开户银行拒绝付款凭据一张. 此致 海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安龙师 手印 二OO9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
原告:邱冬燕,女,汉族, 1984年12月28日出生,住青岛市崂山区山东头村58号 被告:杜海光,男 ,汉族, 1972年2月10日出生,住青岛市四方区青城路1号丁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已付房屋租金11500 元并赔偿15000元(包扩误工费、装修费、精神损失费)。 2、撤销解除合同。 3、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
2005年12月份.在朋友A君工地(承包XX公司分包工程)帮忙干出纳与仓库工作。至2006年4月份。 2006年4月份,A君曾在分包工程的XX公司在某市中标了:某市X工程。A君将本人介绍至XX公司工作,做出纳,收料,采购。2006年7月份.XX公司在某市中标厂房土建工程.其间XX公司经理对本人说加入公司进行出纳工作。2006年8月XX公司经理购置一
民间借贷纠纷,口头约定无借据且找不到本人但知其老家怎么写起诉书
债权人是我男朋友阴某,债务人是其前女朋友王某;二人原系高中同学 阴某、王某二人于2006年10月分手,当时分手理由是二人不在同一学校且王某有新男朋友,而且分手是王某提出来的 王某于2006年专升本考入TA市一高校,2007年阴某大学毕业回到原籍TA市工作 2007年12月,王某拿了2000元钱请阴某帮忙买电脑,最后王某买了一台
邻里纠纷起诉书 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公司用于办公的场所是老板以个人名义租的,但公司的实际注册地不在这里,现在公司的一间办公室因为楼上漏水而导致屋顶的墙皮大面积脱落、一台电脑也因进水而损坏,与邻居多次协商未果。我们决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权益,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一下:1、应该以谁的名义起诉比较好2、如果
比如父亲去世留下的部分财产(现金),没有遗嘱 兄妹二人产生纠纷,现在要通过法院解决 起诉书应该如何写 具体格式是怎样的,详细内容应该如何书写? 万分感谢!!! 比如父亲去世留下10万元现金遗产,没有留下遗嘱,母亲已经去世,子女只有兄妹二人,现在想通过法院将遗产分归兄妹二人名下,基本就是这样 起诉书
我在房产开发商那承包了一工程(总价378000元),我们之间有合同,当时签的是拿房子抵我的工程款(房款269160元),余款工程结束后再一次性付清(108840元)。但事后开发商在我不知情下把房子卖了别人。口头说(没书面文字)房子卖了,工程款按总数给我。多次催讨下先后给了我25万,还差13万总以没钱来拒绝支付。到现在已经
我与房东签署铺面合同,期限为一年,刚到一个月,房东铺面由于违章建造被拆,之前我并不了解此事。合同上并没有注明房东毁约要赔偿的金额,他只退回我押金,不做任何损失的赔偿。我租的铺面是用来经营餐饮方面的生意,可是并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怎么拟写一份起诉书,要求房东赔偿我的损失。
本来这是属于一起朋友之间的投资!而朋友因为某些事情不能达成一致最后甲方(拿钱出来的这一方)就把这笔资金就借给了乙方(收钱的一方),并且乙方也给甲方出了一张借条!然而就是没有在上面签明归还的日期!请问这个起诉书怎么写?
我于2008年7月进入一北京筑名国企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并于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10年4月,经理在开会时说最近公司内部有员工参与倒卖二手房的活动,要查处。后于4月底找我谈话,要求我主动离职,理由是我爱人自己开了一家装饰公司,曾在我们售楼处内谈过几次客户,我当即表示不能接受被开除,但因工作性质,我还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