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这个起诉书格式对吗?我想自己上法院起诉。

这个起诉书格式对吗?我想自己上法院起诉。 原告:邱冬燕,女,汉族, 1984年12月28日出生,住青岛市崂山区山东头村58号
被告:杜海光,男 ,汉族, 1972年2月10日出生,住青岛市四方区青城路1号丁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已付房屋租金11500 元并赔偿15000元(包扩误工费、装修费、精神损失费)。
    2、撤销解除合同。
3、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 2008年8月15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原告承租被告所有的位于崂山区仙霞岭路12号金岭花园B区19号楼402室房屋作为商业用房,房屋租金每年33000元,租赁期限自2008年8月15日至2009年8月15日。在签订合同时,被告口头承诺此房屋可以作为商业用房并保证能够得到各部门及物业公司许可,否则无条件退还房屋租金并承担由此给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合同签订后,原告对承租房屋进行了必要装修准备营业后,依法到工商局注册,工商局称法规规定此高层住宅不允许从事美容保健类经营,小区物业公司也不允许经营,并三翻两次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勒令我们停止一切活动,多次阻拦顾客致使原告无法经营,并声称此前与业主有协议此小区不能做此类经营活动。并且中韩派岀所有备案 。原告认为被告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为此原告向被告多次提出退房但被告完全推卸他以前承诺责任,并且要扣除我们已付的全部租金,就此双方未达成一致,现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邱冬燕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rsty(山东)
提问时间:2008-10-11 13:1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