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行人横穿马路被小车撞,抢救后生命垂危,交警责任会怎么划分?应赔偿多少?
我爸爸在东莞市区莞太路(应该属城市主干道)上(附近有人行天桥,道路中间有隔离带)横穿马路被小车相撞,小车超速(小车车速为64.28,此路段限速50),入院抢救20天后,我爸现在是没有自主呼吸,血压不稳,只有心跳。交警现在判平等责任。 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交警是怎么划分事故责任? 因为查了很多的案件,都是
我开车撞到横穿马路行人,现在行人在抢救可能康复的机会不大,在我没有违章的情况下这种责任通常怎么划分
我开车撞到横穿马路行人,现在行人在抢救可能康复的机会不大,在我没有违章的情况下这种责任通常怎么划分,交警责任书还没有出来
环卫工人上班时扶着人力三轮车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翻三轮车,双方都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环卫工人上班时扶着人力三轮车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翻三轮车,双方都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环卫工人上班时扶着人力三轮车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翻三轮车,双方都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环卫工人上班时扶着人力三轮车横穿马路,被电动车撞翻三轮车,双方都受伤,责任怎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