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东莞行人横穿马路被小车撞,抢救后生命垂危,交警责任会怎么划分?应赔偿多少?
东莞行人横穿马路被小车撞,抢救后生命垂危,交警责任会怎么划分?应赔偿多少? 我爸爸在东莞市区莞太路(应该属城市主干道)上(附近有人行天桥,道路中间有隔离带)横穿马路被小车相撞,小车超速(小车车速为64.28,此路段限速50),入院抢救20天后,我爸现在是没有自主呼吸,血压不稳,只有心跳。交警现在判平等责任。
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交警是怎么划分事故责任?
因为查了很多的案件,都是机动车是主要责任,行人是次要责任的。为什么这个交警会判为平等责任?
还想问问:这个事故,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大概会有多少?
我爸今年69岁,农村户口,但我们姐妹两人均在东莞市区有房产,且工作生活超过一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coqi(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3-15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