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个小的摩托车轮胎厂,前段时间我们业务员去昆明跑了一单生意,那客户我们以前也和他联系过几次,他每次都答应报单可每次都是一句空话,这次我们业务员又去了他终于报了3万多计划单过来,由于厂里这段时间计划多,比较忙,他的货我们半个月才帮他发过去。我们一般都是货到付款或打款发货。可货发过去了他没打款,说我们给他发的外胎有30条出了点问题,说我们发给他的轮胎有别的牌子标志,(我们厂子生产好几个牌子的轮胎)我们厂子那业务员就马上去昆明处理这事,是我们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贴错了(在发货中因为少30条轮胎他们就拿了30条已经贴好的轮胎去贴这个牌子,但又没贴好所以可以看到原来的牌子和现在的牌子)业务去后发现是有这事当时就答应赔偿他30条外胎的损失并象他解释原因,可这客户什么都不管我们怎么说,他意思是我们这批轮胎不要他钱还要另外赔偿他钱,他这样做有道理不?他现在扣了我们的货又不肯打款又不调解。我想请你们帮我出下主意?
我们要怎样才能拿回货或者货款?
一个未满18岁的未成年偷了一个保安亲戚的手机,后来保安抓住这个未成年人要求赔钱,还动武力打了这个小孩,小孩子经不注打就打电话跟另一个未成年孩子让他帮自己认一下,他回去取钱,结果那被打的小孩子跑掉在也没回来怎么也联系不上。保安就抓住代替的未成年不放要他赔钱,还威胁说不然就送到派出所。告他同盟罪,结果小孩
帮私人做了一批塑钢窗,说好做完就付清余款的,可他总拖着不给,一会说锁不好锁,我们就跑去弄,好了电话给他,他又说这里不行,那里不行,弄好了,他又会找没有理由的理由,叫他当面一次性解决好,他又不到工地去,不和你面谈,我们也不知道他住哪,电话给他他就是瞎说,甚至骂人,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在一家公司当供应部业务员,由于一个客户给公司送铅粉,提前有预募,但不包括受害人,当时受害人并不知到人家的计划,后来人家害怕蛮不过受害人,就给他打电话说给你五万元,不要向公司汇报,最后受害人没搭应,可在后来受害人一想,你们要争八十万,才给我五万不行,他想人张口要四十万,双方没达成协仪,在后来二十万成交
租房退租时,扣除折损和水电费后,退还押金余额,次日原承租方说退还的钱中有假币,并威胁要让原房租不出去,请问构成什么罪?钱款已当面点清后出租方没什么责任了吧?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回复,对于第二个问题有没有答案?如对方侵权应怎么处理?
我姐的女儿今天被抓去派出所了,事因是这样的:由于才从广东回到家乡的找工作、就在同学那里暂住了几天、后来就去亲戚家里住了、那个同学的手机不见了、是5月19号那天、当时没说什么、到今天我姐姐的女儿去她同学那里取回行李、同学才告知她男朋友的手机也不见了、说是我姐姐的女儿偷了、要求赔偿损失、证据是说在她的行李
之前中介带我们去看房,当时没有意向想租。过了3天我在网上找到了此房,是房东自己发贴,我去看房,经协商就组下来了。过了两个月,中介突然上门让我交中介费,还吓唬我说不交等着瞧,威胁我们,我给中介协会打电话,那边服务态度非常不好,还不管,我现在觉得很没天理,中介这么嚣张,难道真的没任管了?有了解的朋友可以
2011.7.16日售楼员及经理故意欺骗客户可使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在有一套108平方住房的情况下还可首付三成,贷七成,使得我信以为真才签了购房协议书及付定金(一万元)。 2011.7.18日才告知我他们公司不能办理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劝我走银行贷款这条道。否则的话开发商那不退定金他们也没法。 购房协议书上写明如果
2011.7.16日售楼员及经理故意欺骗客户可使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在有一套108平方住房的情况下还可首付三成,贷七成,使得我信以为真才签了购房协议书及付定金(一万元)。2011.7.18日才告知我他们公司不能办理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劝我走银行贷款这条道。否则的话开发商那不退定金他们也没法。购房协议书上写明如果我不
朋友是药店收银员,因工作失误,对同一个消费者多收了三次的钱,三次共计17元1角,事后,朋友带礼品上门至歉,可这位消费者要求陪偿600元,理由是,可能以前也有收错。请问:这位消费者的要求正当吗?另;错收的钱,反应在帐面上, 这位消费者,发现被多收了钱,并没有找我朋友交涉,而是直接找了上级领导,领导的意见是,
我今天17岁,那次无缘无故被几个社会的流氓敲诈五十,我没给,然后被打的耳膜穿孔,本来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谁知道他们第二次又来敲诈我200,但是我逃跑了,请问这个是不是属于敲诈未遂还有故意伤人罪呢,我怕还有第三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