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四口人 ,我是老二 ,有个姐姐已经结婚 ,现在想申请一处宅基地 ,村里领导说 ,申请一处还得把以前的房子和宅基地收回去,我想问一下这是否合理 ?如果不以我的名义申请 ,以姐姐的名义申请可以不收回原宅基地吗 ?还有村领导说 ,在规定的范围外多占一米宅基地2000块钱 ,这钱该给不该给 ?是不是只用和土地主人商量 ? 请知道的帮忙解答一下 ,谢谢 ,感激不尽
我家是农村的,去年我把家里的老宅卖给了一个外地的农民,我和他都知道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农村的宅基地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土地证,我和他之间写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的只把宅基地上的几间房子卖给他了,宅基地归他使用,卖了后他又加盖了几间房子,以后如果拆迁他能得到赔偿吗?
有一农村老人的宅基地在前几年登记时,被登记机关改成别人的名字,而自己的宅基地的使用证上的地址是个根本不 存在的地址,由于该老人不识字,当时不知道这些事。现在别人向该老人主张该宅基地,让该老人搬走。请问当时的登记合法吗?该老人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情况是这样的,解放前有亲兄弟三人住在一块宅基地上,三家的房子盖成一个院子。解放后,这面向东一家无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家就还有公公和儿媳二人住在一起。这媳妇于七十年代过继了西边邻居家一子做继承人。这家邻居和这位媳妇家紧挨着,一家不隔。当时这位过继子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继母家公媳二人住三间草房。过
90年前建的小房子,当时有写申请,申请使用本村的一块72平方的宅基地建农房,房子的用途是:摆放农具。申请已获得佛山西樵公社批准。但现在村里的人说是违章建房,并将其强制拆除,没有给予补偿。请问该农房是否违章建筑?本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我想咨询一下,我到县档案局查阅宅基地档案时,发现名字是我的,但当时年龄是8岁,被写成了18岁,请问是否影响档案的真实有效性,宅基地是不是依然归在我的名下,谢谢~
我爸家早在87年与我家二哥签定一份有关变更的协议,双方都同意了,但最近我二哥却有拿出一份93年未更改土地证,要把他已经同意转让土地要回,但我爸已把这份土地给我做路走,我没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还他,我的现有宅基地,就没有路可走了,我该怎样做才能使用这份土地?
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或新建了房屋,并且房产证的登记为子女的,子女在本村另修一套房屋,旧房被政府强行拆除是正确的吗 那房屋所有人该如何做
子女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出资翻建或新建了房屋,并且房产证的登记为子女的,子女在本村另修一套房屋后,政府要将旧房强行拆除,请问这样正确吗?有没有什么解决方法?
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祖宅交给了我家,那时国家没有要求每户办土地使用权证,我家祖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由于祖宅太破旧,我家便在那块宅基地上重修了房屋,奶奶便和我家一起住在那个新房里,并直到1997年国家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时才补办了,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登记为我爸了。 前几年由于房屋老旧问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