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和女友住在长沙市,星沙镇上.我女朋友11月17号发的工资,我们当晚在建设银行ATM机上取款300元,余额1900多元.事隔2天,也就是19号,我们中午再去取钱时,却发现银行卡内余额只有5块多了.到柜台查询,显示那1900快钱在11月18日晚上11点56分左右在长沙市的一个建设银行分行被取走.我跟女友并没有泄露出密码,17号当日取钱并输入密码的时候,也没有其他人在场.没有可能是我们泄露了密码.但卡还是被复制了. 17号取钱的地点是建设银行内部的ATM取款机房,这个机房跟银行大厅相连接的那种. 我就想咨询下,这事银行有责任吗?.另外,我还想咨询下,要是民事起诉银行的话,会要付哪些费用. 我在网上也看到了很多相关的文章,我个人认为银行有以下几个责任: 1,银行的ATM机无法识别银行卡的真伪(复制卡). 2,如果是银行卡被复制了,理论上来说,我取钱的地方是安全的.因为是银行内部的取款机房.这都被复制了卡,说明银行没有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不知道以上两点是银行没做好的,并要负责的吗? 希望律师能尽快回复.因为这两天就要跟公安去银行看录象了.没有结果的话,可能要起诉银行.
事情是这样的:我昨天在花都的一个工商支行拿钱,银行卡放进柜员机里就被卡住了,我进去银行里面告诉里面的职员,他们说明天带身份证来拿,今天去拿的时候说里面的钱全部没有了。请问银行有没有责任?
我被一不相识人骗说做生意,他提出交身份证给他去复印,我信以为真,将身份证交给他,谁知他拿去银行开了个卡折合一户,回来后将我的存折调包,到我发现时他已领走里面的2万元存款.去银行一查,他开户时只填写我的资料,他代理人的资料未填写,查看监控录像,银行工作人员开户时未审核身份直接给他开户了,请问,银行有责任吗?
童律师,你好. 我和女友住在长沙市,星沙镇上.我女朋友11月17号发的工资,我们当晚在建设银行ATM机上取款300元,余额1900多元.事隔2天,也就是19号,我们中午再去取钱时,却发现银行卡内余额只有5块多了.到柜台查询,显示那1900快钱在11月18日晚上11点56分左右在长沙市的一个建设银行分行被取走.我跟女友并没有泄露出密码,17号当
我星期五在工商银行取钱后忘记退卡就走了,过了几分钟倒回去,银行的人告诉我说卡会被吞的,美人会拿你的钱,说带身份证星期一去办理吞卡,银行说没有吞卡,看视频才知道我走后有一男人拿走了我的钱,请问银行有责任吗?
在银行取钱把电瓶车放银行门口放自行车的地方 不收费的 被盗了 银行有责任吗?
在银行取钱把电瓶车放银行门口放自行车的地方 不收费的 被盗了 银行有责任吗?
房子是租的 今天2台笔记本被盗 价值上万 房间没撬锁的情况下被盗窃了 这幢楼的大门用钥匙都能打开 能随便进人 请问房东有责任吗
宿舍电脑在暑假期间没有带回,宿舍门也有锁住,在学校楼道里也有摄像头。并且学校发出的通知是7月10日以后宿舍楼里不准住宿,也就是说从2011年7月10日以后宿舍楼应该是封闭的,不准出入。但是2011年8月10日宿舍同学打电话来说电脑被盗,宿舍门被踹开,电脑丢失。请问这能去找学校要求赔偿吗? 我们是2011年8月27日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