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上层直属领导及公司有侵害合欺压员工的行为。例如:1,员工上WC需要申请牌,40多人就2牌。没牌憋着! 2,午餐吃饭限制时间(时间小于一小时)超时几秒钟都要罚款,罚款数目5元10元不等。随领导当时心情张嘴就说。3,公司不允许带手机,检查时翻员工兜,员工有异议还很有理的说,公司就有这权利。4,上班晚半分钟,罚钱,罚钱规则与吃饭超时同理。张嘴就说,根本没有具体规章制度。下班延时不放。日积月累等于多干了不少时间。却只字不提!5,多次单方面直接更改三方合同方名称及合约,并未做任何解释及商量。直接要求签字即可。 6,由于工作性质是服务行业,除了每周轮两次休息外,法定节假日不会休息,国家规定的双薪合三薪也很难在工资上体现出来,难以确认到底加班补偿了多少,完全不知情,发多少拿多少。等等。请问这些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或侵害到劳动者权益及本身。。谢谢。
我是给物业公司打扫卫生的,是个女同志,月工资500元,成立供暖公司后,剪掉一个打扫卫生的,工资600元,开两个月,物业经理要扣押金100元,说是衣服钱,可衣服一共许值100元,要扣我们六个月,说实在的我们不同意扣,将衣服送回物业,物业将衣服给我们,说是工资还得扣,跟经理我们是敢怒不敢言,只好找到供暖公司,供暖公
q我于2005年在一家乡企业单位上班,上班期间从未与单位签过一次书面合同.单位也从未给我买过任何保险,如果单位要辞退我,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已的何法权益 在我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单位解聘,我该得到什么补偿?我负责的是收费工作,哪些证据足以证明我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我是公司一名统计员,我本职工作负责处理各种单据,数据统计和日常各种报表,还有其他一些文职类工作,每天忙得不停,只领了1300元工资,然而公司最近借口为了优化资源,节省开支,辞了保洁员。制定了一些规定,要求我们每天早上上班之前来给他们扫厕所和楼道,在我们忙着本职工作没空去清扫的时候,他们办公室检查发现没有
我们是攀枝花市城管监察支队的队员,上班至今已经十年了。于2001年通过政府讨论,人事局备案,公开招考,要求是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公务员考核程序,3:1的比例进入单位上班,我们合同上盖有人事局签证是补充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但我们却不享有工勤人员待遇,我们给人事局反映,人事局答复说:“我们不是工勤人员,也不是协管
遭遇冷暴力,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提出赔偿吗?要怎么做?
老公去北京发展,离家一年了,半年前突然提出,以后要长久留着北京,再也不回来了,至今半年,对家庭不闻不问,也不回家。 我自己有正式的职业,如果离婚该怎样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我2011年7月17日在网上见到一个购机票的网站,是航空电子机票票务中心网,然后我通过上面的信息400-339-114的热线电话打过去订票,结果重复转帐汇了两笔款,总额为1004元,第一次汇了501元,第二次对方说,打不出机票,要我再次汇款才行,所以第二次又汇了501元,他们公司说,马上会将第二笔款五分钟内退还的,结果还是没退回,这时我已
我家很多年前买了一个瓦房,在农村,由于多年没人居住,房子有点坏掉,政府没有经过房主的同意就拆掉,拆掉后没有任何经济补偿,请问是违法侵权的吗?或者其他的什么?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是重度心脏病患者,因被别人诬告,导致心脏病发有生命危险。我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答复不予立案,我去那做司法鉴定?怎样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可以做,哪里能做?
我郭皎,性别女,于1985年出生,现年26岁,家住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郭家梁子村一组。我是1999年为读书买了商品户口,当时县委把我们郭家梁子村划归竹溪县后坝片区中学读书。但在1999年之前我划有土地。我毕业后,在2003年把商品户口转回竹溪县郭家梁子村一组,却未划田给我。2005年9月20日村上与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同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