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5年结婚,2006年协议离婚,是因为前夫外遇的原因,但我以为离婚后前夫一定会后悔,会回归家庭,所以离婚时小孩归我,房子、家具、家电等全部给他,他给我6万(当时只给了2万),小孩抚养费每月200元,学费等各出一半。2010年前夫和外遇结婚后,我才把4万要回。而前夫2000年和他哥哥合伙开了个小型焊接厂,离婚时前夫骗我他在厂里每月拿500元工资,去年前夫和他哥哥闹翻,哥哥退出工厂,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他离婚时隐瞒财产?而今年前夫明确告诉我房子留给外遇,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房子重新判给小孩?
法院已下离婚判决书,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若干彩礼钱,女方没有收入来源,没有能力返还,若男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会涉及女方婚前独立购买的房子,例如拍卖(两人有一婚生女,现7个月大,判给女方抚养) 财礼金额较大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对方全责.且有赔偿能力.官司虽打赢了,可对方宁可被拘,就是一分钱不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财产又被事先转移,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由于我老公经常打我,在我生孩子坐月子时也打我,我实在和他过不下去了,我已起诉离婚,可有些人说一般一审不判离,要二审才判的,我想请问下各位老师,什么情况下法院会一审判离,因为我实在不愿和他耗下去了,为什么离婚还这么难,我毕竟是个受害的妇女。
关于笔记本屏幕在三包有效期更换后是否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的问题
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 “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的规定,我的笔记本屏幕在三包有效期更换后是否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另: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 中 显示器为主要部件。
我起诉对方离婚,一审判决离婚。但对方目前正在上诉,请问:上诉期内,一审判决是否无效?如果对方撤诉,那一审判决还有效吗?
律师你好: 本人是呼市新城区的一位市民(化名小王),在2000年6月关于财产损失与另外一人(化名小武)在新城区法院打了一场官司,本人证据确凿,一审胜诉,法院判决小武赔偿本人2400多元。但是法院直到2011年没有执行,多次要求新城区法院催促执行判罚结果,始终没有结果,现在很迷茫,特此咨询律师,现在怎么为自己
判决书部分内容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10000元。 案件受理费1400元,由原告负担700元,被告负担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部分内容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10000元。 案件受理费1400元,由原告负担700元,被告负担7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送达时间是: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原告,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