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北京户口,父亲河北户口。二人系再婚后生育第三胎子女,现该子女12岁。请问:能否通过北京市计划生育超生罚款处罚,然后该子女得以获得北京户口。
男方北京市农业户口,女方外省市农业户口。结婚年满5年符合北京市户籍投靠规定。因计划生育超生2胎,现在地方给与回复。不接收女方户口,超生2胎新生儿永远不接受户口,母子2人户口,北京市永远不接受,超生2胎儿永远不给上户口。请问,超生的2胎孩子,地方政府部门给与这样的回答合理吗?例:可根据我所知道,在我居住地,
我哥因女儿16岁了又生了一儿子,上户时已经交了当时国家规定的费用,现在又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需再交:17100元,这合理吗?
我家里有四姐弟,我是排第一的,家里有2个超生的弟妹。他们都已经入户口了可是从来没交过任何罚款,最近我结婚想办理迁移户口,我家乡的亲戚说像我这样。村里大队会要我交罚款才让我办理迁移的。由于我们都在外地,所以还没亲自去村里确实,只是有人打听存在这种情况。请问有这样的事存在吗?我老公这里打听说,已经入户口
你好!孩子父亲已离婚,之前已有两名子女,前妻在抚养,我想把孩子户口办到四川宜宾,农村户口,请问按国家规定应该罚款多少才能办户
七年前,温州一男已生育二女并已离婚,又与一重庆离婚女(生过一女儿现已19岁),非婚生下一女,俩人不合而分居。女孩(无户口)由母亲(重庆女)带着,重庆女在温州打工。请问:1、如女孩要在父亲处报户口,应缴费(罚款)多少?2、如该重庆女另与一未婚男结婚,并把女孩带到男方报户口,则需交费多少?
我打算把我儿子的户口报在我妻子所在的农村。可是她们村的领到说,要先签协议才能把户口报在该村。这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我儿子的户口报在该村后,不能享受该村的任何福利待遇】。请问您,该村的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