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校大学生,上雇佣一黑客,进入学校网改成绩,下让一同学联系需要改分的人,三人合伙,从中获利,这名学生获得账款10万元,被公安机关定为主犯,请问他会判几年徒刑。
A网吧因与B网吧为竞争对手,A网吧雇佣黑客对B网吧进行网络攻击,造成B网吧网络堵塞,损失情况如何评估,并此行为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还是破坏生产经营罪. 谢谢李律师的回答,不过有点不懂,为何不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攻击了10天以上,损失价值评估为5000元的情况下,是否够罪.
我要起诉深圳腾迅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询问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要我提交这个公司的工商登记单,说在工商网就能查到,但是我不知道哪查,在此想问下怎么查这个工商登记单,另外,我要起诉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我已经备齐的只有起诉书和身份证
假如某个人在国外开个~违法中国法律的网站(政治,暴力,迷信,等…… 违法中国的法律啊~~) 也就是说:假如他用的是国外的服务器~~人家国外是允许的。。。 那么这个人会在中国受到惩罚吗? 突然想到的随便问问~~没有别的意思。。
我参加一个网络有奖征名活动,最后我取的名字被采纳,获奖者也应是我,但承办方却公布别人获奖,我怀疑他们篡改了计算机数据,把我应征的名字改成了别人的,我准备起诉,请问: 1.调查计算机系统是否篡改数据,我是应聘请懂计算机的律师啊,还是聘请一位计算机高手做鉴定? 2.调查计算机系统是否篡改数据,如果对方不让查
我参加一个网络有奖征名活动,最后我取的名字被采纳,获奖者也应是我,但承办方却公布别人获奖,我怀疑他们篡改了计算机数据,把我应征的名字改成了别人的,我准备起诉,请问: 1.调查计算机系统是否篡改数据,我是应聘请懂计算机的律师啊,还是聘请一位计算机高手做鉴定? 2.调查计算机系统是否篡改数据,如果对方不让查
本人电子邮箱和网站帐户遭到黑客非法侵入和控制,但电脑本身应该未受侵入。 《刑法》第285条中提到“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请问其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否包括电子邮箱和网站帐户呢?
自己有权查看自己计算机上的一切内容么?那些使用过我计算机的人的所有信息在内也会被还原出来,如果有人告我侵犯他人隐私这个成立么?(计算机是我自己的,他人借去使用)
一在校大学生,在网上联系黑客,给同学改成绩。他伙同另一名同学,那名同学联系需要改成绩的人,他负责联系黑客,三个人从中获利,这个大学生获利12万元,请问依法能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