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与他人签订旧村改造协议,由他人投资建设,售楼收益及补偿全归他人,村只收取占地使用费,他人又委托其他人组织施工,现实际施工人起诉支付工程欠款,问村委是否担责
事情经过:2008年,当时的村委会征用到我家的自留地(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当时协商:于置换用地(即把另一块地与我家的自留地交换)方式,村委会有书为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名)。而如今村委会(已换界)发一张通知,说明不同意置换,要求我家按原来的自留地给予现金补偿;并限两天之内把所置换土地里的东西搬出,通知上
律师朋友你们好!我来自江苏、连云港、赣榆、我今年31岁、家庭成员有我的父母、弟弟、妹妹还有我的儿子,我一家老少三代居住在三间瓦房内,我的妻子因此没有地方居住和我离婚了、、、!我家隔壁邻居是位五保老人,现在去世一年多了,我家多次申请村委把五保老人的房产给我家建房,村委相关干部在口头上同意我们家建房,但遭
在没有经过村委同意的条件下,老房屋已经翻建成。现有城建部门认定是违法建筑,如果城建部门强制执行拆除是否会得到补偿?
1988年与村委及原土地使用人手写的土地转让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此协议村委及政府部门有盖章签字,但是一直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请问现在该手写协议是否受到法律支持,能否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
本人迁户口到男方,户口已在当地派出所顺利办理迁移手续,但当本人到村委落户时,村委会以我结婚登记超出一年时间违反了村规民约不给予落户,村民的所有福利与我无关,另一条件是要罚我5万元才给入户,请问号村委会这样做是否合理。注明:我结婚登记时间是2010。3。1日,迁户口时间是2011。5。12日
本人结婚后在当地派出所顺利办理迁户到男方家的手续,到村委办理登记时村委以我结婚超出一年时间办理户口迁移违犯了村规民约为由不给予入户登记,另一个答复是要我交50000元才给予办理登记,不然的话本村村民所有福利,我终身不能享有,请问村委会这样做是否是否合理。
我村有一块土地 原来是建学校的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 未能建成 只是打好了地基 在今年的5月份 当时的代理主任在没通知大多数村民的情况下 便将该土地租给了本村一村民(30年5万,当时交纳了3万 另2万到现在没能交纳) 请问是否可以收回或者重新竞标。急 速解答!~!
我是贵州省毕节地区百里杜鹃管理区石牛村石堰组人我组几户村民在未经过其他组民的同意就私自与村委签订了山林承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合法吗?
本人城镇户口,现欲购买一处农村宅基,能在其村委处开具证明,且对方声明可签订相关的过户协议,同意宅基使用权及以后如出现拆迁赔偿之类的收益归本人所有,请问,这样的转让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