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在10年8月拆迁,拆迁后由于厂房租赁费用过高,所以一直没有租厂房,设备一直放在朋友的厂房里(跨区的),也没有在那里生产。请问我们现在应该不需要到工商和税务办理地址变更吧?是否等我们找到厂房后再到工商税务办理变更?现在已经相隔4个月左右,工商税务会不会因为我们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找我们的麻烦?谢谢!
原来属于国有企业,后被委派到中港合作公司工作,请问身份是否还属于原国有企业员工?另外现在合作公司需要
我们30多人原来属于国有企业员工,后被委派到中港合作公司工作,在此期间原来国有企业更名,但是中港合作公司一直属于该国有企业下属企业。现在中港合作公司共有员工140多人,其中包括原国有企业委派过来的30多人和中港合作公司自行招收的100多人,现在中港合作公司面临政策性裁员,中港合作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全部140多名
员工如果待岗后重新找工作,回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我是去年进入中铁工程局,目前在基层搞建设,由于大形势导致今年可能会有很多人回家待岗。如果我找到了一个我喜欢的工作,想辞职,还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我开了一个门市部便利店!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添加烟类和酒类!做变更!办公人员说需要200多元!请问这需要钱吗?多少钱?
单位借贷给员工入股,又以未还清为事实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我原是信用社职工,单位要求员工入股,并给我贷款。现今、单位以贷款未还清解除本人劳动合同。解除事实;说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相关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请询问如何依法维权。
单位借贷给员工入股,又以未还清为事实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我原是信用社职工,单位要求员工入股,并给我贷款。现今、单位以贷款未还清解除本人劳动合同。解除事实;说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相关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请询问如何依法维权。 此案已走诉讼程序,一审判决已超时效退回,二审认为有中断事实及证据。退回重审。请问;依
公司还未上市,为激励员工打算实行员工入股分红制度,现有以下疑问请求解答,谢谢!1.此类非上市公司的员工入股协议是否可根据公司目前主要股东之意愿来拟定员工的入股上限,分红专案,退股或转让股份制度,以及员工辞职时股份赎回的股金核算?2.针对员工辞职时股份的赎回其金额如何计算是否有统一的行业标准?3.此协议双方
原中介公司被收购,现在房子已经到期,新中介公司说必须先交纳变更合同的费用才能退还押金,请问是否合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维护我们的权利
因为我单位规定辞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申请,否则扣钱,为此有的员工前半个月请假,之后刚好到15日开完工资就不来了(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打电话拒接,我单位做出开除处理,并要求其交罚款,否则不给办理保险转移关系。请问有无不妥之处,这样的情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11年应届毕业生,从5月份开始在该公司实习,7-14日与智联签订派遣的合同,合同中写的两个月试用期,待遇相同除了没有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部门精简,我面临被辞掉,应该10月底就要走人,目前只是老大跟我谈过,公司尚没有书面通知我,请问是否能够得到赔偿金,金额大概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