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户:一子一女 父母双亡 宅基地使用证上4人名字均有 在父母死亡后发生动迁 此时子、女均为非农户 女儿在动迁前嫁到上海另一个区 户口仍留在父母家 该户亦有宅基地 使用证上有其丈夫的名字及公、婆的 且在A户动迁前已完成动迁安置 请问在A户动迁时对宅基地征用的补偿款应归谁, 如果都有份的话,是否就不符合“一户一宅基”的规定
于2007年申请在自家自留地上修建房屋120平米,当时政府以要修路为由没有同意该申请。2009年政府修建西南环线时公路我家居住的房屋须拆迁,我同西南环线建设指挥部签订了一个平米返还一个平米的拆迁协议。但是今年开始赔偿时说我的房屋是违法的不同意赔偿。他们是不是违反协议。
马鞍山金家庄区的原老五中门口有一家厂房 周围都拆迁了,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只有跟学校签的租凭合同,想知道能不能那块土地跟新江金属加工厂有没有什么相关信息,不然强拆了 一家人没地方住。租了十几年了
我是两江渝北龙兴的马上面临拆迁我想问的是19年前我母亲因为修建老家那房子遇车祸过世了后来房子修好了过后我爸又取了后妈现要在拆迁了我 后妈她有资格分这个房子钱吗还有我的负口迁到了渝北玉峰镇老家龙兴有房有土地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你好,请教一个问题。我婆家在04年拆迁了,房子是公公婆婆造的,当时拆迁后享受的是以老房子的平方换商品房平方额的政策。现在我娘家也要动迁,这次是批宅基地的。我现把一家三口的户口签到了我娘家,但他们说我在04年已经享受过拆迁安置了,就不再另行安置,请问是否这样。
01年拆迁安置房,房主是我舅爷,人在山西,且有自有单位分房已买下,因我家无房,故书信承诺放弃此安置房给我父母居住,拆迁面积15平,父母补差价1万7千元拿了此套50平的小套,父母也因此丢掉了单位的一间公房(因有此房住,所以被收回),04年房价上涨,舅爷两儿子遂督其父要房,一审后我家败诉,经上诉中级法院,法院觉得
我家处在四川都江堰郊区 因为联建小区 家里的宅基地产权卖给了地产老板 但是老的宅基地所属的地在自己家的地里 现在家里的地使用权流转给其他的老板 而宅基地刚刚处在流转的土地面积之内 请问这地属于谁呢?是我自己 还是村上集体呢?还是原来买房屋产权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