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上海某大型国有企业技术人才引进,将我调回上海,并提供单位建造的房屋作为居住使用,每月支付租金,将户口也签入此处。与我同样情况的前几批引进人员在若干年前已经将房屋转为个人产权,但我们这批至今没有能操作,不知现在是否也能转为个人产权!该如何操作?
法院裁决给一家国有企业的房产,企业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是否一定要先转到企业名下再转到个人名下呢?企业在办理入户手续时,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请问国有企业在办理产权转移时,国有企业需要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供那些资料?可否以裁决书的价格或则低于裁决书的价格成交?是否一定要经过国有资产拍卖程序才可以办理产权证呢?
国有企业变成中外合资公司后 职工与新老企业的两份劳动合同是否都有效
我们是国有企业的职工,有劳动合同。当企业在1997年与外资企业合资后我们到了新公司,没有任何说法或补偿。新公司与我们又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新公司要依新的劳动合同法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我们可以拿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去找依然存在的老国有企业要求安排工作吗?或给我们身份补偿?
律师您好, 我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的员工,我先说一下我们公司的用工状况,请您们看看是否有违法现象。 我们公司工作时间较杂乱,一线员工常见有以下几种,一种,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工作制,如早8点到晚8点,第二天晚8点到早8点,有三个班连续转,每月(按30天计算,以下类同)这种班20个,合计小时240小时,换算成8
请问国有企业在申请国家破产,得到批准后是否有资格通过人事局招聘人员进入该企业
本人于2000年9月底通过人事局组织的招聘会进行蚕桑局(该单位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即还有一国有企业牌子丝绸公司),2001年丝绸公司破产后将我纳入破产范围。注:丝绸公司先申请国家破产,并于2000年2月得到批复同意其破产。——————有正式文件及资料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
我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我99年以投标资金的方式经企业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03年改制,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