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八下午出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我们是电动车,事故责任书一出
三月二十八下午出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我们是电动车,事故责任书一出,也已经做了诉前车辆担保 ,想问下我们的电动车什么时候可以提车啊,
急!急!交通事故,电动车带人被一轿车撞伤 司机为酒后驾车 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合理吗
事实情况: 1.电动车带人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不是逆向行驶) 2.电动车车主、后座人重伤 3.轿车司机为酒后驾车 4.轿车超车到逆向道撞上 医疗费用全是司机付的。 交警判定电动车车主负次要责任,司机主要责任。 请教一下合理吗? 上诉的话, 有办法、可能到什么地步!
我父亲在省道与乡道十字路口,(该路口无斑马线和信号灯,省道上有减速带及十字路口标识牌。)骑电动车自南向北与自东向西(省道)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头部、肋骨、锁骨等多处受伤,在监护室观察,暂无生命危险,请问责任该如何划分?如责任五五,如赔偿我们能占到到少比例?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我的车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广本告诉追尾,造成后面车辆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负担
我的车在二级公路上正常行驶,后面一辆广本告诉追尾,造成后面车辆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负担
我们公司的车被我们的员工私自开车回家造成交通事故追尾,事故认定书上公司车辆为全部责任,被撞车主法院告
我们公司的车被我们的员工私自开车回家造成交通事故追尾,事故认定书上公司车辆为全部责任,被撞车主法院告,第一被告人驾驶员,第二被告人是我们公司,第三被告人保险公司,他告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超出部分由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各位律师我们为第二被告,是
我们公司的车被我们的员工私自开车回家造成交通事故追尾,事故认定书上公司车辆为全部责任,被撞车主法院告
我们公司的车被我们的员工私自开车回家造成交通事故追尾,事故认定书上公司车辆为全部责任,被撞车主法院告,第一被告人驾驶员,第二被告人是我们公司,第三被告人保险公司,他告车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超出部分由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各位律师我们为第二被告,是
助力车跟电动车交通事故,交通责任书责任一人一半,当对方是算上下班的工伤
助力车跟电动车交通事故,交通责任书责任一人一半,当对方是算上下班的工伤,我是自己掏钱,如果说责任一人一半的话,是不是我只掏对方公司报销不了的部门,还是对方的工伤跟我没有关系?
助力车跟电动车交通事故,交通责任书责任一人一半,当对方是算上下班的工伤
助力车跟电动车交通事故,交通责任书责任一人一半,当对方是算上下班的工伤,我是自己掏钱,如果说责任一人一半的话,是不是我只掏对方公司报销不了的部门,还是对方的工伤跟我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