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约两年来都未付加班费,我向公司讨要时公司说我平时工作只有约4小时,所以加班费要除以2,这样是对的吗?
我尽量把事情说清楚吧
我在该公司的职务是送奶员,工资是底薪+计件提成+补贴+工龄工资.今年7月公司要我们签合同,但我想起去年的合同在我签字后公司称带回总部盖章就没了下文,至今未得,于是我要求发还去年的合同,交涉未果下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发未得的合同,加班费和工资条,后公司以各种手段逼迫我辞职
劳动监察部门称在60个工作日内处理,要我耐心等待,到本月初我询问劳动监察部门时有了一些问题,劳动监察部门称法定节假日的300%加班费有100%已经在工资内支付,所以只要另行支付200%,并且计算基数时只有底薪+岗位工资(计件提成);而我咨询劳动厅劳动工资处时工作人员却表示加班费是额外300%,并且工龄工资也要计入基数内,至此我开始有些不信任劳动监察部门.之后公司又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由于我工作时间只有约4小时,所以加班费还要除以2,劳动监察部门称认可这种方法,并告知我如有异议找劳动仲裁,目前事情就进行到这一步
另外,关于我的工作时间,早上光送奶就需要3个小时以上,结束后还要送还空瓶,点数报数等,这一部分已需要4小时以上,之后还有其他工作,如收奶款,促销等,实际工作时间只会更长,但我提出这些时劳动监察部门方面都回避了,只认定工作只有约4小时
再补充一些:公司方面曾违规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押金,这部分押金及7月的工资至今未发,之前一直称正在与劳动监察方面交涉所以不能发,现在又说要与加班费一起结算,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我是一名汽车运输单位聘用驾驶员。节假日是我们这个职业最忙碌的时候。但是却拿不到加班费。说是什么过完节会安排我们轮休。是这样吗?是不是我们的职业没这个权益?还有5险1金。目前用人单位只给买了养老,其他的都没有。合法吗?
您好 我是在饭店从事服务员 国定节假日(中秋,国庆节等)我们都不放假还加班 ,可关于加班费我们从来都不发 我一个月前大已经辞职了 应老板的强制要求做到国庆节七号正式下岗,可工资只发了正常工资加班费不发,我向老板提出要求发国庆节的加班费老板坚决不发 我该如何能要到加班费 该不该去劳动局投诉他来维护我的利益?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公司每天上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晚上加班,不给加班费,节假日不休息,违法吗?
公司在和我签合同的时候,有一条补充条款注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0*3,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基本工资也是当地最低工资,远远低于实际工资。 请问劳动法允许这样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吗? 谢谢!
今年十月一号公司安排我加了12,5个小时的班;但发工资时只给我算了八时个三倍的工资;我不明白就去找财务询问;他说法定节假日里上班只按八小时给工资;超过的部分是没有钱的;请问这样算符合劳动法吗?如不符;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们公司因为赶工把每天8小时调为8小时45分,双休日也是一样。到月结工资时只算了双休日8小时的双倍加班费,剩下的22天工作日每天45分钟和双休日的45分钟的加班费不给发,这合法吗?另外老板说这段时间赶工,下月可能要放很多天假,把这加班时间算到下个月抵消掉,那如果我下个月辞职不工作了老板是否就得必须发放加班费?
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员工加班在一小时之内,不给员工加班费,这种做法违法吗
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员工加班在一小时之内,不给员工加班费,这种做法违法吗